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苏州失业登记办理流程图,以及办理失业登记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的;
1.第一步打开支付宝,点击市民中心。
2.第二步在支付宝市民中心中,点击社保。
3.第三步在社保中,点击市直社保服务。
4.第四步进去之后,点击下方的失业补助金撤销。
1.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于7个工作日内,持职工居民身份证(外地户籍人员还需暂住证)、第一期和最后一期的劳动合同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苏州市用人单位办理退工手续登记表》等证件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工登记和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受理单位递交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退工登记和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打印《苏州市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单》并粘贴在《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上。
3.用人单位将《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苏州市用人单位办理退工手续登记表》及《职工失业证明书》、《苏州市市区失业人员职业指导教育通知书》等材料交给失业人员,并告知其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结果。
4.失业人员在单位办妥退工手续后的60天内,持参加过职业指导教育的《职工失业证明书》、《苏州市用人单位办理退工手续登记表》、《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报到手续后,到户籍所在地(外地户籍失业人员到单位所在地)街道(镇)或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5.失业人员在2个月内到街道(镇)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领取发放失业保险金的邮政储蓄存折。
6.失业人员于每月20日后,持邮政储蓄存折到就近邮政储蓄网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1.申请人可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点击服务-就业创业-失业登记在线进行网办,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网上实时办结。
2.不便网办的申请人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材料至各工作站窗口办理,工作人员线上对材料进行审核,资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办理;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说明原因后不予办理。
1、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电子社保卡】→【查看电子社保卡信息】。
2、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查询所申领参保地是否开通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服务。目前全国所有省(区、市)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均已开通统一申领服务。
3、凡已开通服务的地区,可以点击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去申领”按钮,核实或录入参保地、银行账号等信息,就能完成申请。
一、线下领取:申请人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至户籍所属社区或常住地社区办理,也可至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申请平台: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申请入口: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
1.浏览器搜索“江苏人社网办大厅(jiangsu.gov.cn)”
2.点击下方“失业”选项-点击“办理”
3.进行注册登录,按要求上传提交材料完成申请
苏州失业保险金可以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至户籍所属社区或常住地社区办理,也可至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会定期打到绑定银行卡账户上。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注: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前,原用人单位应已办妥退工备案登记,当月不存在单位参保缴费。
失业保险金发放至本人申领失业保险金时提交的银行卡账户中,默认为本人名下的社保卡银行账户。
1.每月1-6号成功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资金正常当月20号之前到账;
2.每月11号至月底成功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资金正常于次月补发,次月20号之前到账。
1.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3.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5%确定。
4.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1.5倍。失业保险金每次最长可领取24个月。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