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供词的意思是什么?
一、认罪供词的意思是什么?认罪供词的意思是:指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为以口头或书面所作的陈述。书面的供词一般也叫供状。犯罪嫌疑人在认罪的过程中陈述了对侦破案件有关键性作用的陈词的,或者以口述或者书面的形式做出的陈述,叫做供词。犯罪嫌疑人的供词是破获案件最重要的因素。二、认罪的概念是什么认罪是罪犯承认犯罪事实,并对其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和应受惩罚性产生合乎行刑目的的认识。从认识的内容和程度来看,包括两个层次、三个继起递进的环节。两个层次是承认犯罪事实是认罪的低级层次,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和受惩罚的该当性是认罪的高级层次;三个环节即认罪、服判、守法。承认犯罪事实,指罪犯对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无保留地如实供述。一般来说,罪犯只要把主要犯罪事实和犯罪的主要情节交待清楚,即可认为系承认犯罪事实;认识到犯罪行为的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和受惩罚的该当性,是指罪犯对其犯罪行为产生与刑事判决基本一致从而合乎行刑目的要求的认识,即认识到并承识其行为的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及其受惩罚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只有认罪,才可能服判,服判是认罪的必然认识结果;只有认罪服判,才可能进而领悟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神圣性和法律的严肃性,形成遵守法律的必要性的认识和其实践,遵守法律遂又是认罪服判的必然认识结果。三个环节在时间上继起,在认识水平上递进,最终通向刑罚感受能力。认罪的供词在公安机关或者其他部门侦查中是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的。一般犯罪嫌疑人的供词中包含着案件的经过、性质、其他参与的犯罪人员和涉案的其他情节等,如果能够将作案信息以口述或者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如此一来对于高效准确的断案的帮助是非常大的。

认罪认罚和缓刑的区别是什么
认罪认罚和缓刑是完全不同的法律术语,二者的区别如下:
一、认罪认罚和缓刑二者的含义不同,
1、认罪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
2、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二、认罪认罚和缓刑二者作用的主体不同,
1、认罪认罚的主体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赞同检察机关的审判结果。
2、确定缓刑与否的主体是该案件负责审判的法院的工作人员,即审判的法官判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
三、认罪认罚和缓刑二者在法律的适用中所处的阶段不同,
1、认罪认罚是处于法庭审判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采取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的过程。
2、缓刑是处于法庭审判结束后,对于已经确定罪行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过程。
扩展资料:
一、缓刑的适用条件:
1、犯罪分子或者被告人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或者被告人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3、犯罪分子或者被告人是罪犯但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4、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缓刑
认罪认罚是什么意思
认罪,顾名思义就是说自己的罪名或者是自己犯下的错误,自己愿意去承认。
认罚,顾名思义就是说自己的错误,自己愿意承担相对应的后果。
所以整体上就是自己犯的错误自己愿意去承担,并且愿意去承担自己犯这个错误之后的各种后果。
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意思是什么
一、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意思是什么?认罪就是刑事案件中嫌疑人或被告人承认自己犯罪,悔罪就是对于自己犯下的罪行表示后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通知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刑法修正案八》第8条规定,在《刑法》第67条中增加1款作为第3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二、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会怎么处理?犯罪嫌疑人死不认罪的,应该由司法机关来举证证明其已经构成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同时根据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第五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事实上有很多的刑事犯罪都是一时冲动下造成的后果,之后,确有认罪悔罪的这部分犯罪嫌疑人是有很大的重新改造的机会的,所以我国的法律制度和庭审工作人员也会给当事人一个机会。不过司法机关妄图在证据不全的情况下通过认罪悔罪来对犯罪嫌疑人定罪也是不可以的,认罪悔罪后对量刑有争议的仍然能上诉。
检察院开具的认罪书是什么意思?
认罪认罚是我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改后的新规定,所谓认罪认罚,是指被告人对于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认罪认罚后是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均没有异议,若对以上一项或几项有异议,可以选择不用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不用适用认罪认罚规定。同时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检察院会同时还会让被告人签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根据刑事法律的规定认罪是什么意思
在司法案件的审理过程之中,不少主体会承认自己的罪行,我们知道,若主体主动交代案情,减轻司法机关的审理压力,那么该认罪的行为,可以争取得到减刑处理。
一、根据刑事法律的规定认罪是什么意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
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九条 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也即认罪就是承认自己罪行的行为。
二、量刑的基本方法
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的方法
对于具有刑法总则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等量刑情节的,先用该量刑情节对基准刑进行调节,在此基础上,再用其他量刑情节进行调节。
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
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四、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构成要件:
1、认罪须在当庭;
2、认罪的程度只要求犯罪人承认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
3、认罪的内容:
a、只要求犯罪人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
b、不要求承认指控的罪名。
4、当庭认罪,但没有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或者简易程序的,仍可以认定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
五、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从宽幅度须考虑因素:
1、犯罪的性质;
2、罪行的轻重;
3、认罪程度;
4、悔罪表现等情况。
根据刑事法律的规定认罪是什么意思?简单的说,认罪的行为,就是向司法机关的侦查人员,担保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且提交确切的证据,减轻司法机关的审理压力,对于那些认罪态度比较好的行为,一般都可以得到减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