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指定监视居住审批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1、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一项刑事强制措施,如果当事人不适用普通监视居住的,是可以指定居住监视居住的,并且监视居住期限是可以折抵刑期的。
2、指定监视居住是监视居住的一种方法,如果当事人不适用普通监视居住的,是可以指定居住监视居住的,并且监视居住期限是可以折抵刑期的。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对尚不够拘留逮捕条件,或者具备拘留逮捕条件,因身体健康或其他方面的原因的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有权力决定采取,一般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决定采取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决定并具体实施,而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决定采取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具体实施。由公安机关决定采取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书,无需向检察院送,而检察院决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送达回证要向检察院送达。
这种通知书的意思是:被监视居住人必须按照执行机关指定的居所居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以确保其活动时刻在监视之中。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