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武侯区低保标准的问题,以及和成都武侯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一、成年人:分为每人每年160元和每人每年320元两档。其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和有条件的区/市县按每人每年320元标准筹资。
二、学生、婴幼儿:每人每年150元(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三、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资助对象:由民政部门负责资助,其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和有条件的区/市县按每人每年32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其余区/市县按每人每年16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残疾人由残联按每人每年32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成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
一、城乡居民:每人每年460元或230元(自愿参加);
二、以住院统筹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个体参保人员:每人每年460元(自愿参加);
三、未参加成都医保,但在补充医保办法实施前参加了住院补充医保,且连续不间断或一次性缴纳若干年费用人员:每人每年570元;
四、学生儿童:无需缴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30%的比例划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五、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民政、残联等部门资助参加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成都市最低保障标准
(一)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和郫都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30元。
(二)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和蒲江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60元。
拓展资料
成都市低保条件要求
(一)成都农村居民低保申请条件
1、持有本区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成都城镇居民低保申请条件
1、必须是持有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居民。
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抚养义务人的。
3、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但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抚养义务人,但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义务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
4、在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及其他收入,离、退休领取离、退休金(养老保险金)或基本生活费,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5、其他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成都市人民政府下发通知,从2020年7月起提高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成都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85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浦江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800。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武侯区低保标准和成都武侯区最低工资标准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