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中个人可以担任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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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中个人可以担任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范围)

本文目录

  1. 为什么被告可以委托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2. 刑事被告辩护人是否可代理民事原告代理人
  3. 刑事案件开庭中法定代理人是否可以发问

为什么被告可以委托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不是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的才是诉讼代理人。

二、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刑事被告辩护人是否可代理民事原告代理人

如果是在同一个案件中,担任被告人辩护人的律师,不可以再接受案件被害方委托,作为诉讼代理人再代理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即使被害方另案提起民事诉讼的,担任辩护人的律师也不可以再代理。如果是两个不同的案件,案件当事人之间没有牵连关系,可以代理。

刑事案件开庭中法定代理人是否可以发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8条规定:经审判长准许,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就公诉人讯问的犯罪事实补充发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就附带民事部分的事实向被告人发问;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控诉一方就某一问题讯问完毕后向被告人发问。

刑事诉讼法第186条第二款规定: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因此,刑事案件开庭中,不管是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还是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都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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