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四川成都市社保调整比例是怎样规定的呢这个问题,社保国家承担比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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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2、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
3、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5,个人不缴;
4、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5、医疗保险:公司缴6.5%,个人缴2%。
成都市社保缴费比例自己和单位都无权更改的,是社保局统一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只能根据员工工资更改员工的社保缴费工资标准,不能更改社保缴费比例。成都市社保养老、医疗、失业、大病、生育保险每个单位的缴费比例都是相同的,只有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与公司上一年的工伤保险赔付有关系,如果上一年没有报过工伤保险,次年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就会调低。
2021年成都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成都社保缴费基数2021成都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基数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5,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5%,个人缴2%;
公积金:公司缴5-12%,个人缴5-12%。
成都五险一金缴纳基数
养老保险
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5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2697元)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3236元)。
住房公积金
缴费基数上限为21498元,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浦江县下限为1650。
成都五险一金最低标准养老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697×16%=431.52元;个人:2697×8%=215.76元。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236×6.5%=210.34元;个人:3236×2%=64.72元。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236×0.6%=19.42元;个人:3236×0.4%=12.94元。
生育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236×0.8%=25.89元;个人:不用交。
工伤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根据行业确定;个人:不用交。
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金额:单位:1780×5%=89元;个人:1780×5%=89元。一、公积金缴存比例
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其他单位缴存比例高于12%的部分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6%。
二、社保缴纳比例
成都社会保险险种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身份不同,参保比例不同。同时每个参保险种缴费比例不同,具体如下:
1、养老保险:
(1)城镇职工: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2、医疗保险:
(1)城镇职工: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纳2.5%,个人不缴纳。
3、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个人不缴纳。
4、失业保险:单位缴费2%,个人缴费1%。
5、工伤保险:一类行业0.6%,二类行业1.2%,三类行业2%。
6、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1)城镇职工: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自愿缴费。
三、阶段性降低社保公积金缴费比例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发布全市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标准。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9321元,下限将分区域执行两个不同的标准,其中,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50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380元。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不得低于5%。必须按照上一年实际收入为职工足额缴公积金。
1、养老保险。对于城镇职工来说,个人缴费8%,单位缴费20%。对于本市户籍劳动者来说,单位缴纳1%是个人缴纳8%。对于非成都农村户口的人员来说,单位缴纳12%,个人缴纳8%。
2、医疗保险。对于城镇职工来说,单位缴纳6.5%,个人只需要缴纳2%。对于本市户籍劳动者来说,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6.5%。对于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来说,个人不需要缴纳单位需要缴纳2.5%。
1、城镇职工:用人单位6.5%,个人2%;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用人单位6.5%,个人2%;
3、非本市户籍农民工:用人单位2.5%,个人无需缴纳。
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1、大学生/中小学生和婴幼儿:每人每年70元;
2、成年居民:每人每年80元或每人每年180元;
3、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和有条件的区(市)县成年居民按个人每人每年180元标准筹资;
4、居民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50元、300元两个缴费标准。
2016成都市社保缴费基数以及比例如下。
1.基本养老保险
(1)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5年度省平工资的300%(15130元)和40%(2017元)执行。
(2)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2015年度省平工资的40%(2017元)、60%(3026元)、80%(4034元)和100%(5043元)执行。
2.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1)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从6月起分别按2015年度市平工资的300%(14370元)和60%(2874元)执行。
(2)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5年度市平工资的80%(3832元)执行;住院统筹、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5年度市平工资(4790元)执行。
2016年重庆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及职工
1.养老保险
企业缴(城镇职工:19%(有雇的个体工商户1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非本市户籍农民工:12%)
个人缴8%;
2.失业保险
公司缴0.6%,
个人缴0.4%;
3.工伤保险
公司缴(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7),
个人不缴;
4.生育保险
公司缴0.5%,个人不缴;
5.医疗保险
企业缴(城镇职工、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6.5%;非本市户籍农民工:2.5%)
个人缴(城镇职工、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2%;非本市户籍农民工:无)。
(缴费基数x缘费比例20%)
60% 4071 814.20
80% 5428 1085.60
100% 6785 1357.00
150% 10178 2035.60
200% 13570 2714.00
250% 16963 3392.60
300% 20355 40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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