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成都农村低保的申请要满足什么程序条件和农村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成都农村低保的申请要满足什么程序条件以及农村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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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是看两位老人是否有收入?如果有是否一家五口平均收入超过低保!如果超过就不能申请!如果没超过就可以申请!再者,两老儿子意外死了,如果享有保险赔偿,超过一定数目也不可以申请!重点是平均收入和存款!
新申请办理低保的人员必须具有我县常住户口,且满足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60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200元的条件,方可申请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纳入城乡低保。
1、一二级重残户:家庭主要成员或主要劳力因一二级重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
2、多残户:一户中有多人残疾的家庭。
3、重大疾病户:家庭成员因患重症绝症,花去医疗费用较大,造成因病致贫,或家庭主要成员、主要劳力患重大疾病(卫生部确定的二十种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
4、变故户:因突发天灾人祸等,造成家庭贫穷,无法保证基本生活的家庭。
?5、单亲户:夫妻离婚,孩子随父母一方生活,另一方失踪或者死亡,无固定收入的家庭。(必须出具法院或者派出所相关证明材料,且孩子为未成年在校学生)
6、代养户: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留下的子女由他人代养的家庭。(必须出具法院或者派出所相关证明材料)
7、占地户:因项目开发建设造成的暂时性困难的家庭。
1.下载安装“办事通”App
2.实名注册并登录系统
3.低保申请
下载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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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申请
打开办事通App,选择个人登录,点击右上角注册账号,完成注册后登录系统,点击我的进入设置页面,点击人像图像或设置图标选择实名认证。然后开始低保申请。
低保申请第①步:在【办事通】App软件中找到“一部手机办低保”入口。
方法一:点击首页上方【搜索框】输入“低保”进行搜索【一部手机办低保】
方法二:在【首页】—【服务专区】,点击【个人服务】进入页面,找到【我要办低保】
第②步:填写低保申请家庭信息
1.低保政策介绍和申请救助类型选择,
在【一部手机办低保】页面,点击【低保申请】进入【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告知书】界面,阅读后在【本人提出申请】选择申请低保类型,城市低保或者农村低保。点击【本人已经阅读完申请告知书,并同意继续完成低保申请信息填写】进入下一步
2.选择申请方式。
【市(州)、县(区)】栏显示的是当前操作人员手机信号所在的地理位置定位。选择申请方式,【本人申请】或【他人代办】。【本人申请】为使用本人账号申请。【他人代办】为使用自己的账号帮助别人进行申请。选择【他人代办】要输入申请人的信息。
3.办事指南和承诺授权
进入【办事指南】页面点击【在线办理】,进入【承诺授权】页面,您阅读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以上内容】,进入【授权承诺】签字页面,申请人在【签字框】内手写签名。
4.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和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
补充完善申请人信息,所有的内容项都要填写。点击【下一步】
进入【家庭收入及家庭财产申报】页面,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填写。
点击【提交】
5.填写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信息
根据家庭人口数情况,反复点击【新增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信息】,完成对每一名家庭成员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
6.提交申请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本次申请结束
都是闺女,没有儿子,可以办低保吗?
就肯定是不行的。因为不管儿子,女儿你都是属于有子女的人,所以是不办低保的资格。一般办低保的人,是属于没有子女的老年人,并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或者是那种自身带有残疾,没有生活能力,不能工作的人群。
四川省农村低保领取金额分为四类地区,最低为386元,最高为260元。申请条件为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申请所需资料包括书面申请书、户口簿、合影、收入证明等。办理流程为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审核、审批。
1、由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如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自愿向村民委提出书面申请;
2、由村民委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评议是否符合救助标准,并予以不少于15天的公示,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将有关材料上报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以下简称镇危改办);
3、由镇危改办组织人员上门核查,确认符合条件的,上报县危改办审批;
4、县危改办对符合条件的危改户,根据其危房状况及改造方式,核定补助标准,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
一、成都市申请低保需要的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持《户主委托书》)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其中,对靠父母、兄弟姐妹、配偶供养或者子女赡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一、二级)、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及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认定的因离异、亲人出走等原因无法单独立户成为户主的生活困难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跨区(市)县人户分离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先将户口迁移至居住地;不能迁移户口的应书面说明情况。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公共服务站)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
二、申请低保的手续:
1、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当以户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提交申请材料,等待审核批准。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5日。
三、申请人在递交《成都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家庭成员收入及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收入证明;农业户口的,应提供家庭承包土地亩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和种植、养殖等情况。在外务工的,应提供由用工单位或雇主出具的收入证明;
3、已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应出具相应的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属自有产权的,应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房屋使用权而无产权的,应提供由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公共服务站)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属租房居住的,应提供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属借住亲友房屋的,应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和产权人证明;
5、因征地及房屋拆迁安置等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应提供安置协议和补偿费使用情况(含买房、装修、偿还债务、大病支出等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6、家庭成员有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调解)书》以及《离婚协议书》;
7、在法定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家庭成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8、因患严重疾病丧失(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报告;残疾申请人,应提供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证明;劳动年龄段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9、有在校学生的家庭,应提供子女就读学校证明;
10、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关于成都农村低保的申请要满足什么程序条件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