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如何规定债权人委员会的权利?法律是如何规定债权人自治的?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法律是如何规定债权人委员会的、法律是如何规定债权人自治的、法人财产和法定代表人财产混同要如何处理、法人人格混同的概念,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4、 法人人格混同的概念
法律是如何规定债权人委员会的
主要规定了债权人委员会的成立和职权等。
1.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2.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2)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决定。
3.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
有学者认为,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有共同的利益,有必要组成债权人会议;但是,债权人会议并非权利主体或者非法人主体,不具有诉讼能力,从而在破产程序中当然也不具有独立的地位。债权人会议是法院认为必要时临时召集成立的集会。我国也有部分学者认为,债权人会议只是“破产案件处理过程中集中体现债权人意志的临时性组织形式”。还有学者认为,并非所有的破产案件都应当设债权人会议,当参加破产程序的债权人较少时,没有必要成立债权人会议。
事实上,在那些破产程序不设债权人会议的国家,例如,法国、埃及、比利时、意大利等国,债权人会议是否组成或者召集,则完全取决于法院在破产案件处理过程中的需要。法院认为有必要召开债权人会议时,才会临时召集债权人会议以决定有关债权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于此情形,债权人会议确为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临时性集会。
另有学者认为,债权...
法人财产和法定代表人财产混同要如何处理
公司股东以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破产清算的时候也只是清算公司的财产,不涉及公司股东非出资部分的个人财产。不知道签署的家庭财产抵押文件是什么性质的?因为抵押合同属于债权债务合同的附合同,也就是说存在债权债务事实才会有抵押。如果是以家庭财产对公司出资了的话,那么这部分会纳入公司的破产财产,用于清偿;如果不是,不会被收回。而且如果您父亲不是公司股东,未以家庭财产出资,只是公司高管的话且未向公司借款的话,更加不会涉及到用家庭财产清偿了,之前签署的所谓抵押文件可能是无效的,因为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企业法人制度自产生至现在已有将近一千年的历史,但却从来没有出现过法人财产权问题的争论,或者说已经出现却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直到20世纪的前苏联和中国,法人财产权问题却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一、法人人格混同的概念
法人人格混同是指股东与公司之间资产不分、人事交叉、业务相同,与其交易的第三人无法分清是与股东还是与公司进行交易。
法人人格混同包括:财产混同、业务混同和人事混同。
1、财产混同。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使公司缺乏独立的财产,也就失去了独立人格存在的基础。主要表现在:公司的营业场所与股东的营业场所相同;公司与股东的资本或者其他财产混合;公司与股东的账簿合一,账目不清;股东随意调配公司的财产,或者转为股东个人财产等,都导致财产混同。
2、业务混同。业务混同是指股东与公司从事同一业务,有时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交易行为,有时又以公司名义从事交易行为,以至于与其进行交易的第三方无法分清是与股东还是与公司进行交易活动。
3、人事混同。人事混同是指公司与股东的组织机构、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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