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物清偿的要件?担保债权人是什么意思?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代物清偿的条件是什么、担保债权人、担保债权人的义务有哪些、当以物抵债协议发生违约时债权人应怎样请求履行,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代物清偿的条件是什么
2、 担保债权人
3、 担保债权人的义务有哪些
代物清偿的条件是什么
1、须原有债的关系存在
原存在债的关系,无论是合同之债,还是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行为之债,只要有债权债务,就可成立代物清偿,至于原债的标的如何,在所不问。
2、须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
给付的形态有支付金钱、交付财物、移转权利、提供劳务、提交成果、不作为等。以一种给付代替他种给付,才为代物清偿。即使在同一形态的给付中,也可成立代物清偿,如以大米代替玉米,以牛代替马等。
3、须有当事人的合意
由于代物清偿改变了原债中的给付,因而须以债权人、债务人合意才能成立。否则不产生代物清偿的法律后果。
4、须有债权人等有受领权的人现实地受领给付
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代物清偿的合意,即成立代物清偿契约,此代物清偿契约为要物契约,须有债...
担保债权人和普通债权人一样,首先对债务人享有债权,有权要求债务人按期清偿债务。普通债权人为了保证自己的债权能够安全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保证、财产的抵押等形式的担保,这时该债权人就是有担保的债权人。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有担保的债权人就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或者拍卖抵押、质押财产、优先清偿自己的债权
《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
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上述条文规定了有担保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同时《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但该法未对有担保债权人未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担保债权人的义务,应是一种不真正义务。不真正义务,或称间接义务,其主...
当以物抵债协议发生违约时债权人应怎样请求履行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
规定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七种: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首先,以物抵债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一致,就应当认定有效,协议双方当事人就应当按照协议全面履行。其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协议,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这主要要看履行义务是否能够实现合同目的。
以物抵债协议的目的就是债权人接受抵债物后,可以达到与以金钱支付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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