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行贿罪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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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行贿罪如何界定

本文目录一览:

1、 行贿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2、 行贿罪如何界定

3、 行贿罪如何免于刑事处罚

4、 行贿罪是职务犯罪吗

一、行贿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行贿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行贿罪的处罚有以下情形:

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关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律未作具体规定。从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应该从行贿数额、手段、次数、人数、后果、犯罪后的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一般是指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一贯行贿,屡教不改的;为推销伪劣产品而行贿造成严重后果的;为签订假合同,骗取财物而行贿的;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而行贿的;行贿手段或结果又牵连其他多种罪行的;用国家文物行贿或者用优抚、救济、扶贫、教育等专项特定款物行贿以及用党费...

二、行贿罪如何界定

行贿罪如何界定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不以行贿罪论。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为自己正当利益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国有公司工作的人员以及这些机关、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和那些依法律规定依法从事公务工作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

三、行贿罪如何免于刑事处罚

行贿罪如何免于刑事处罚

我国《刑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是行贿罪。刑法对行贿罪如何免于刑事处罚的规定有二:

1、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一、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

四、行贿罪是职务犯罪吗

行贿罪是职务犯罪吗

职务犯罪是特殊主体的犯罪,即要求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而行贿罪属于一般主体的犯罪,即便是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也不属于职务犯罪。

《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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