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种特殊的破产债权方式?可以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有哪些内容?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几种特殊的破产债权、可以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有哪些、民法典破产案件中债权申报及审查流程内容、民法典破产债权的审查确定,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几种特殊的破产债权
4、 民法典破产债权的审查确定
几种特殊的破产债权
一、什么是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是依破产程序启动前原因成立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1、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不必申报。
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无利息的债权以本金申报债权...
可以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有哪些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
(2)须为以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故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至于请求权所指向的财产是债务人的一般财产还是特定财产,不影响申报的资格。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
(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
(4)须...
一、破产案件中债权申报流程
1、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不必申报。
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无利息的债权以本金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以申报其债权。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
一、债权审核
1、对申报本金的审查:
结合债权人申报资料、审计报告及留守人员意见综合确定。我们做管理人的一般处理意见。
2、对申报利息的审查:见债权申报第5项。不再赘述。
3、对抵押债权中享有优先权金额的审查,以他项权证登记金额为准还是以合同约定为准的处理。
4、对税款滞纳金的处置:破产受理前的滞纳金属普通债权,破产受理后的滞纳金不属破产债权,不予清偿。
5、对暂无法确认且已诉讼债权的处理:债权暂不确认,按预计清偿比例对偿债资金进行预留,并最终按判决结果决定对此类债权清偿与否。
相关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企业法》
第十五条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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