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的情形有哪些呢?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的情形有哪些、产品被不同单位抽检均不合格是否应进行两次处罚、常见的能够引起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具体情形有哪些、承担诉讼代理赔偿责任的主体,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的情形有哪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指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这两类人无诉讼行为能力,因此不能做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制度的设立是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对于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也不能做诉讼代理人。还有法院认为不宜作为诉讼代理人的人,这是一条弹性规定,至于哪些人不宜作为诉讼代理人,在司法活动中由法院决定,现实生活是多变复杂的,做此规定符合我国国情。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委托代理人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民事...
我厂的同一种商品在同一个市的两县被抽检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又是同样的检验项目。请问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请问两个县工商局可以对我厂进行两次处罚吗?
律师回答:应不会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相同处罚。
相关法律知识:
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再审。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六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第八章执行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必须履...
常见的能够引起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2)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
(3)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4)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5)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
(6)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为共同诉讼人。
(7)共同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应当列为共同诉讼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王红娅律师事务所。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皓德电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皓德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理的(2007)闵民二(商)初字第1168号案件中,皓德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为上海王红娅律师事务所的王红娅律师和皓德公司的工作人员池云。该案中皓德公司作为原告的第一项诉讼请求为:要求上海永华通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华公司)、上海永爵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爵公司)、上海永荣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荣公司)偿付皓德公司货款(已转为借款)438,000元(人民币,下同),利息按国家规定计算至判决之日止。审理中,对利息计算明确为:以438,000元为基数,自1999年7月1日起至判决之日止,暂算8年,按年利率6.25%计算的利息为219,000元。皓德公司补交了诉讼费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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