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属不属于交强险中的第三者,司机无证醉酒驾车撞死人保险公司是否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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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属不属于交强险中的第三者,司机无证醉酒驾车撞死人保险公司是否负责

本文目录一览:

1、 司机属不属于交强险中的第三者

2、 司机无证醉酒驾车撞死人保险公司是否负责

3、 司机无证醉酒驾车撞死人保险公司要负责吗

4、 司机醉酒驾驶肇事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一、司机属不属于交强险中的第三者

司机属不属于交强险中的第三者

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以及被保险人。

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规定期限内,赔付保险金。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关于交强险与第三...

二、司机无证醉酒驾车撞死人保险公司是否负责

法院判决:赵xx的亲属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死亡赔偿金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要求赔偿医疗费用但并没有提交相应证据,不予支持;要求赔偿财产损失的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予支持。

【案情】

去年11月6日下午,住江北区庄桥街道的安徽宿松县籍男子赵xx骑一辆电动车,沿宁慈公路由北往南行。当他经过江北庄桥换向器厂附近时,突然有一辆牌号为“浙BHN759”的轻型普通货车撞了上来,赵xx因抢救无效当天死亡。肇事货车司机当时逃离事故现场,但很快就被交警抓获。交警查明肇事司机不但没有机动车驾驶证,而且醉酒驾驶,认定他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赵xx的家属向肇事司机与车主索赔,但为“浙BHN759”货车承保交强险的**保险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提出“不承担货车交强险赔偿责任”,这使得事故损害赔偿事宜难以落实。赵xx的家属...

三、司机无证醉酒驾车撞死人保险公司要负责吗

司机无证醉酒驾车撞死人保险公司要负责吗

本案并非货车交强险的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而是事故受害人与保险公司的侵权赔偿责任纠纷。法院指出,保险公司所提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款》中的有关“免责”规定,只是在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具有约束力,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也有冲突,不能用来约束事故受害人。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只规定,在无证或醉酒驾驶情形下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损失,法规并未提及可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司法实践中,对特别条款没有明确规定的,仍适用一般规定。法院据此判决:赵*生的亲属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死亡赔偿金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要求赔偿医疗费用但并没有提交相应证据,...

四、司机醉酒驾驶肇事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1、法律依据及理由阐释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该条规定四种情形,保险公司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以“继承丧失说”理论为依据将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的性质确定为对受害方预期收入减少的一种赔偿,具有财产属性。故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包括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在内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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