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有效必须满足什么条件才生效?遗嘱有法律效力必须具备哪些条件?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遗嘱有效必须满足什么条件、遗嘱在哪些情况下是不能够构成法律效力的、遗嘱在什么情况下会无效、遗嘱怎么才有效,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遗嘱有效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3、 遗嘱在什么情况下会无效
4、 遗嘱怎么才有效
遗嘱有效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遗嘱在哪些情况下是不能够构成法律效力的呢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41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又有了行为能力,仍属于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效力。”无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指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实践中,对遗嘱能力的确定还应注意几种情况:
(1)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时,所立遗嘱有效,发病期间所立遗嘱无效;
(2)精神病治愈后的成年人,所立遗嘱有效;
案例1
王某年逾九十,生前育有三女一子。王某的丈夫已于2002年去世,去世后子女曾表示放弃继承权,全部财产由王某继承。2011年王某死亡,四子女因遗产分割问题产生争议。其子拿出王某于2008年自书的遗嘱一份,内容为:王某死后将全部遗产均留给儿子,三女不享受遗产份额。三个女儿对遗嘱的真实性产生争议,认为王某自丈夫死后,精神抑郁,从2007年开始就经常精神恍惚,出现了老年痴呆的症状;并于2008年突发脑梗在医院去世。因此,在住院治疗期间,王某从智识、意识上都不可能书写遗嘱。最终,法院判定该份遗嘱无效。
法官说法:
立遗嘱的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立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这样规定是为了确保遗嘱内容确实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不是利益相关人假借立遗嘱人之手做出对自己有利...
遗嘱怎样才有效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规定。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这里所说的遗嘱有效要件,仅指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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