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发生留置权的情形?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可能发生留置权的有哪几种、劳资纠纷时劳动者能否行使留置权、老板拖欠工资如何行使留置权、留置财产折价等诸多情况下怎样实现留置权,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可能发生留置权的有哪几种
可能发生留置权的有哪几种
第一,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
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定作人加工、定作、修理、修缮或完成其他工作;定作方应当接受承揽人制作的物品或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如果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给付报酬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折价或变卖,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用后,剩余的返还给定作方。当然,有的承揽合同采取留置定作物方式仍不能弥补承揽人损失时,还可以适用违约责任,追索定作人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二,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
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验收已完成的项目并给付报酬。如果建筑安...
劳资纠纷时劳动者能否行使留置权
【争议焦点】
用人单位为方便公司高管出行,向高管配置出行车辆,而在劳动关系解除后,用人单位拖欠高管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未予支付。在此种情况下,该高管可否行使留置权,拒绝返还其基于劳动关系合法占有的用人单位车辆,直至用人单位付清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为止。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卢某云基于担任原告***公司高管的劳动关系而合法占有涉案车辆,又因该劳动关系,原告***公司拖欠被告卢某云工资及赔偿金,故被告卢某云对涉案车辆可以行使留置权。(郑州劳动争议律师)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公司的诉讼请求。
原告***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称:根据《物权法》及《担保法》的规定,留置权仅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因合同纠纷等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不适用于存在...
老板拖欠工资如何行使留置权
老板拖欠工资不能行使留置权,不具有牵连关系。
拖欠工资找哪个部门?
(一)当面临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举报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50%--100%的补偿(参见《劳动合同法》85条);
(二)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
(三)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解除合同获取经济补偿
除了可以到相关部门寻求救济外,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参照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还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
留置财产折价等诸多情况下怎样实现留置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担保法的规定仍具有现实意义,因此,物权法延续了担保法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36条的规定,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本法第237条的规定,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
留置财产被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可能出现如下三种情况:
一是留置财产折价或者被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刚好满足留置权人的债权,留置权的债权完全得以实现,债务人的留置权财产也因为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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