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最新?九江怎么缴费及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九江怎么缴费及领取失业保险、酒泉市的失业保险待遇是怎么样的呢、酒泉市生育医疗费有哪些相关规定,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正式实施昨日,记者从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即日起,我市又一项事关民生的《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正式实施。细则明确,职工生育保险由单位买单,顺产最高报销2500元,流产最高可享有98天生育津贴。至此,在国家劳动法中规定的“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我市已经实现了全覆盖。
生育保险缴纳对象扩大
按照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同时,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中央、省属、市属企事业单位,也应当参加当地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缴费年度。用人单位应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并缴纳生育保险费,所...
失业保险是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九江的小伙伴们知道自己要怎么缴费及领取失业保险吗?下面华律小编为大家收集了九江失业保险缴费及领取攻略,欢迎阅读!
一、九江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改革前:九江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2%,个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1%
改革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现有3%降低至2%,其中用人单位部分费率由2%降至1.5%,职工个人部分费率由1%降至0.5%。
二、九江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机关事业单位缴纳2015年失业保险费的最低缴费基数为3282元/月。
三、九江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四、九江失业保险...
酒泉市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酒泉市生育医疗费相关规定
1、参保女职工计划内生育,在妊娠期、分娩期内,因妊娠和生育以及流产发生的诊断费、检查费、治疗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参保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结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定额管理、总量控制”的办法进行结算。具体定额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并调整。支付定额包括生育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的定期检查费用。对超出支付定额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负担,节余部分补贴给定点医疗机构。
2、参保职工异地生育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产假期满后持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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