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级通缉犯自杀身亡(芮小丹为什么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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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通缉犯自杀身亡(芮小丹为什么自杀)

本文目录

  1. 天道中,芮小丹为什么自杀
  2. 王伦到底该不该杀

天道中,芮小丹为什么自杀

在小说原著中,芮小丹等到警察来了后,确保歹徒落入法网后,当着众多警察的面选择了自杀;而在电视剧中,因为我国的客观环境,编辑选择了让她因公殉职。不论是小说,还是电视剧,芮小丹都死了。这里,我以小说为依据,简单分析一下。

我认为芮小丹选择自杀的原因,是受丁元英的强势文化影响。什么是强势文化呢?按照丁元英的说法,强势文化就是遵循事物规律的文化,而相对的弱势文化则依赖强者的道德期望破格获取的文化,也是期望救主的文化。

纵观全书,这种所谓的遵循事物规律的文化,最终的解释是大道无情,物竞天择。比如丁元英设计的王庙村”杀富济贫“式的扶贫,也就是抛开一切的道德与感情束缚,按照所谓的规律(我个人认为就是利益),去处理一切事物。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就是彻彻底底地实行法无禁止则可行的思想。

在最后的离别电话中,丁元英沉默没有说话,因为他认为芮小丹作为警察,抓捕罪犯是她的职责,哪怕因此面临生命危险也无权避险。因此,他不能劝她诸如不要轻举妄动,不要以身涉险等之类的话。

就是在那天晚上,在公园广场,他曾告诉她:只要你一分钟是警察,你这一分钟就必须要履行警察的天职,你就没有避险的权利。芮小丹的这个电话在常人的判断里只能有两种解释:1.诀别。这是一个合格刑警的自然做法。2.芮小丹处于职业本能与求生本能的矛盾中,她在这种矛盾的心理驱使下给他打了电话,期望他能给她一个影响她心理倾向的意见。丁元英心里非常清楚,王福田和赵国强作为芮小丹的同事当然倾向于第一种解释,可以通过他的证词排除第二种解释,突出芮小丹作为刑警临危不惧的正面形象。丁元英更清楚,无论是哪一种解释都会带出一个他对芮小丹的感情问题。如果是第一种解释,人们会质问:以他与芮小丹的感情,既然他知道是诀别为什么不阻止?他怎么可以无动于衷?如果是第二种解释,人们会哀叹:当芮小丹期望他说一句话决定选择的时候,而他却给了她一个高尚而残酷的沉默。虽然有两种解释,但是这个问题无论怎么判断,都会推导出他对芮小丹面临生命危险却漠然视之的结论。如果按第二种解释推导,那么他对芮小丹的死也应负有一定责任。然而,芮小丹作为合格刑警还需要证明吗?“证明”即是对她的不尊重。他对芮小丹的感情还需要别人的理解吗?“需要理解”即是对这种感情的亵渎。

第二,他也不用对芮小丹说“你要小心”之类的话,在丁元英看来则是虚伪的,它只能满足了自己的道德感,而无他用。

丁元英尽可能地把芮小丹的原话复述了一遍,说:“小丹的原话就是这样,即便有出入也是个别词句,意思不会有出入。”赵国强一字不漏地做着笔录。王福田问:“然后呢?你说了什么?”丁元英回答:“我什么也没说,停了几秒小丹挂断了。”王福田不解地问:“你怎么可能什么都没说呢?至少会有个提醒、有个嘱咐吧?”丁元英说:“小丹有6年警龄,不用嘱咐。”王福田的情绪有了一点变化,说:“用不用是一回事,嘱咐不嘱咐是另一回事。”丁元英沉默了,他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芮小丹最后双腿被炸断,脸部毁容。在芮小丹看来,她成为残疾人后,会给别人带来诸多的麻烦,自己会成为社会的累赘。在物竞天择的文化中,这样的生物,包括人在内都是应该被淘汰的,所以她选择了自我了结。

芮小丹的自杀给每个领导和同事的心理都带来了一个感情上的矛盾,每个人都明白芮小丹的做法避免了一切后续事情的发生,没有事迹、没有病房、没有慰问,她的死使她不会成为任何人的负担,甚至不会让别人为此支付一滴赞美的笔墨。

丁元英知道芮小丹自杀后,对芮小丹的选择又是什么态度呢?他是赞成芮小丹选择自杀的!原文第42章中如是写到:

丁元英伸过手去,轻轻抚摸着芮小丹的脸庞和长发,心里喃喃自语道:“当生则生,当死则死,来去自如。丫头,不简单哪。”

什么叫当生则生,当死则死?意思就是该活着的时候活着,该死的时候去死。此时,丁元英在心底念叨这句,并说芮小丹“来去自如,不简单”,意思就很明了。他也认为芮小丹此时应该去死了。

因此,芮小丹跟丁元英在一起后,受到丁元英思想的影响,慢慢地接受了他的一些强势文化观点,最终在那个时刻选择了自杀。

王伦到底该不该杀

王伦,诨号“白衣秀士”,梁山泊创始人之一,也可以说没有王伦也就没有后来的梁山。

我们看《水浒》,对王伦这个人的印象,不外乎心胸狭隘、嫉贤妒能、屡拒英雄豪杰于山寨之外,以至于最后恼怒林教头,一刀宰杀。一刀下去,许多看客大声叫好,赞叹林冲豪杰,鄙视王伦狭隘。但王伦就真的该杀,林冲就真的该赞扬吗?

我想很多人真的对非观念方面没有分清,王伦这人小心眼儿不假,但真的不该就这样狠心杀之。王伦本身是个读书人,书中交待的清楚,他是个“落第秀才”,这种人在当时的年代除了考取功名光宗耀祖之外,在文韬武略方面自然不如那些绿林道上的好汉,例如晁盖一众。

凡看客大都指责王伦嫉贤妒能,心胸狭隘,但我想先打个比方,比方说:你自己有家小公司,因为自己矜矜业业任劳任怨,公司虽然不大,但是吃喝不愁,手下一帮员工也挺知足,你自己也很满意。但突然有一天,来了一个姓林的杀人犯,非要住在你公司之中。试问你怎么办?要知道这个人杀的可是国家公务员,得罪得可是手握生死大权的高官。你为了公司着想肯定不能收留,因此拿出一张支票,让其走人。可这个姓林的偏偏就赖着不走。好吧,最终你妥协了,收留了这个姓林的,还给他一个部门经理的位置来做。可没过几天,又来人了,这次来的不是一个杀人犯,而是一伙,不但要强行住在你公司之中,还要逼着你上市。试问,这个时候你又该怎么办?我想你自然还是不肯答应,好吃好喝好招待开张大面额支票给这伙人,可这伙人不但不满意,而且还要霸占你的公司和你所有的员工。在利益趋势之下,这伙人忽悠姓林的杀人犯,一刀杀了你,你说你冤不冤。

其实王伦就是这么一个人,就是我上面所说的经理,人家辛辛苦苦创立的基业,怎么可能拱手让与他人。其实单看收留林冲之事,就看出王伦这人实质上人品还可以,虽然为难过林冲,但是最终还是予以收留,给其职位。要知道林冲得罪的可是高太尉,以梁山当时区区五六百喽啰兵要跟朝廷作对,简直以卵击石。收留林冲对于王伦和梁山来说,代价很大,王伦为了自己和兄弟们着想,不予受理,不算是不仗义。最终留下林冲,恰恰说明王伦不是那种毫无道义之人。

但面对晁盖一伙,就不能不打小算盘了。林冲毕竟只是一个人,而晁盖是一伙人,并且刘唐和阮氏兄弟都是杀人不眨眼的魔头,留下他们只能对自己不利。王伦这种想法一点错都没有,晁盖要的不但是他的地盘还有他的性命,因此杀王伦夺梁山是必须要干的。只不过要找个借口,而且下手之人最好找外人,这样不至于让自己的脸面在江湖上难堪。而最好的杀人者就是愣头青林冲,林冲是个典型的势利眼,并不像影视剧上演绎的那样富有仁义道德,原著中林冲这人品性真的不怎样。

最终,林冲手刃的不是自己的仇人,而是自己的恩人。有人说林冲杀王伦是担当,如果杀王伦是担当的话,那为什么不杀高俅?不要说什么宋江不让,真狠起来别说宋公明哥哥,就是天王老子拦着也没用。

王伦并非必须要死,但他最终还是实实在在的死了。要说王伦有错吗?当然有,错就错在他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你一个落第秀才,本身就不是干山贼的料子,却偏偏要当什么山大王。要知道山贼这种有前途的工作,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胜任的,必须要心狠手辣,阴招损招拿起来就用,根本不用顾忌什么人命。王伦要是有这狠心,明知道晁盖一伙是来抢自己位子和地盘的,就该一碗蒙汗药将其药翻,痩的做成肉馒头,肥的熬油做羓子。可王伦偏偏就没这种狠心,于是乎倒是让狠心人害了自己性命。

王伦这人真的很悲催,根本没有选择对手的机会和权利,怪就怪自己没啥大本事,心狠手辣的事儿做不出来,手下俩兄弟,杜迁、宋万,除了绰号好听,纯属俩脓包货。王伦竟傻乎乎的想用常规办法去抗衡,去争取,要知道你面对的可是一伙凶徒,凶徒是不能按套路出牌,因此王伦血溅聚义厅是必然的,而不是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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