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陕西反杀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陕西“反杀案”二审23岁被告人落泪“我会站着不动让他打”,对此造成的扭曲你怎么看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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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版法官毕竟少数,如果每个人都这样,毫无原因,任人打骂,不敢还手,势必造成坏人得势,小人得志,民族失去向心力,忘也,何谈振兴中华。此案就事论事,属于典型的酒后寻衅滋事,正当防卫,死者饮酒后失去正确的判断力,包括手劲,头脑,在这种情况下对任何人都是很危险的。到底防卫过当还是不过当,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我对此案各种证据还不了解。但一审判9年,量刑过大。这绝对不公平,不排除人为因素干扰,这种法官昏庸,不但上诉,更应追责。我赞同大多数网民意见,正当防卫,最多是个缓刑,关于民事赔偿,力争不赔偿,因为死者喝酒前就应考虑醉酒后各种情况负责,总不能,以醉酒为借口,逃避责任,你可以不喝酒甚至少喝。个人意见,喷子们想想自己很可能也有,甚至遇到过这种情况,请想好再喷。谢谢
尊重他人,其实就是维护自己。
有次在一小饭店内吃饭,突然进来一群民工,店内的座位马上不够用了。民工看到墙角的一凳子上放着一保安制服,就咋呼说“这谁的衣服”?旁边一光膀子人说“我的”!民工拿起衣服说“这凳子我坐了”并顺手把衣服给光膀子人递了过去。光膀子人很不高兴,以为民工这样是对他的侵犯,于是两人叨叨起来。十来个民工都站了起来,每人手里都握住一个啤酒瓶,看起来要打架。
我站起来向双方摆了一下手势,示意双方都坐下来,我说“兄弟们,大家都消消气”,“咱们都是在外混饭吃的穷弟兄,谁真正有钱也不会到这个地方来吃饭,大家都是兄弟,为这点小事不值当的”。我说了光膀子“民工兄弟也很辛苦,咱一件衣服就不要占一个凳子了”。光膀子没再说啥,民工们也渐渐都坐了下来。我说那个民工“刚才你撂人家衣服也是不对”。
其实有时候大家都能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一下,很多事情都是可以避免的。
多年前发生在隔壁村的真实。
夫妻双方45了,男方出轨了,认识了邻村一个小寡妇。俩人是在一次饭店门口认识的,男的喝醉了酒,躺地上不省人事,女的当时在饭店当服务员,把男的扶到自己的宿舍,休息了一晚。俩人就么勾搭上了,回家男的就找老婆离婚,他老婆最开始是伤心,胡闹,但一想到儿子都20了,女的也冷静下来了,只要男的跟那个女的断了,他们两个还是夫妻。男的不同意,就把小寡妇领会了家中,开始了长达3年的二女共侍一夫的日子。
时间长了小寡妇受不了了,村里人都对她指指点点。于是她给男的下了最后通碟,要她还是她。男的受不了小寡妇的甜言蜜语,当即决定要和媳妇离婚。谁知媳妇好像是吃了秤砣,铁了心肠,坚决不离婚,除非她死。一句话激怒了那个男的,当即到院子里拿了一把斧子,一下打在了女的头上,一命呜呼。
110抓走了男的,媳妇的娘家人却出不了这口恶气。她们让男人的父母披麻戴孝,五步一叩首的把女的送进他家的祖坟。有人说这样太便宜男方了,被男的杀死还进他家祖坟。不这样还能怎样呢,毕竟俩人还有一个儿子
你打我,我不能还手,不然我就得负法律责任。
你闯红灯,我就得避让你,不然我就得负法律责任。
你抢我包,我不能追你,不然你出了事我的负法律责任。
你去我家抢劫,我也不能打你,不然我tm得负法律责任。
你自己摔倒了,我不能扶你,不然我有可能倾家荡产。
一个小孩子打你,你更不能还手,不然你是欺负未成年,而他弄死你,因为他是未成年。
国家的法律始终赶不上社会的进步,但是我们只想他越来越完善。
别因为一些社会的不平,凉了一众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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