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院(上海高院申请再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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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院(上海高院申请再审地址)

本文目录

  1. 上海高院再审材料要求
  2. 上海申请再审材料交高院哪个部门收
  3. 上海高院申请再审规定
  4. 上海高院申请再审地址

上海高院再审材料要求

高院再审材料需要求如下。

再审立案申请书、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再审申请书。(当事人的人数再加二份,比如原告、被告、第三人各一个,就要交3+2份,即5份,必须是原件。)

2、一审生效裁判文书。(一份,复印件)

?一3、二审生效裁判文书。(一份,复印件)

4、再审生效裁判文书。(一份,复印件)

5、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果是律师办理,须带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单位的情况。一份,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申请人是法人的情况。一份,原件。)

8、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申请人是非法人单位的情况,比如合伙企业。一份,原件。)

9、授权委托书。(一份,原件。)

10、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提交身份证或律师证复印件一份(律师证复印件盖律所公章,及身份证原件或者律师证原件)

11、律师事务所函。(适用于律师代理的情况。一份,原件。)

12、原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一份,复印件。)

13、支持申请再审事由的有关证据。(一份,复印件。)

14、提供光盘。(提供再审申请书、一审裁判文书、二审裁判文书的电子文档,要求WORD格式,一份,须制作成光盘。如果存在重审的情况,发回重审的裁定,重审判决书等也要制作成电子文档。

上海申请再审材料交高院哪个部门收

二审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申请再审的材料。

上海高院申请再审规定

申请再审规定是存在的。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不服,可以在二审法院申请再审。2.上海高院的再审规定包括,再审申请必须在15天内提出,必须具有新的证据或者事实,审判庭将在60天内审理再审案件。延伸:值得一提的是,不同地区的再审规定可能略有不同,申请人在申请前需要详细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免漏掉细节导致再审申请无效。

上海高院申请再审地址

答:2014年1月13日起,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再审、申诉受理办公地点由柳州路393号搬迁至古美路1388号(东兰路248号)4号楼(古美医院隔壁,靠近漕宝路),今后有申请再审的律师、当事人可以直接到上述地址递交《再审申请书》。

官方公布的乘车路线:9号线漕河泾开发区站3号口出来步行17分钟左右;公交车113、120、198、186、757、171、700、92、92B到古美路虹梅路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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