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单位突然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这个问题,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赔偿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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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更详细的说一下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什么,就能给到你更有针对性的解答了。
暂时以单位未给明确事由解除你的劳动合同来考虑,这种情况下公司大概率属于违法解除,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需要向你支付违法解除经济赔偿金,也就是HR俗称的2N,这里的2N,其中N是按照你在公司的年限来确定的,每满1年则计1个月,满6个月但不满1年,视为1年,计作1个月,不满6个月的,计作0.5个月,举例来说,假如你在公司工作了5年6个月,则N=6;如果你在公司工作了5年5个月,则N=5.5。那么违法解除经济赔偿金,就是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2N,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计算月平均工资要以应发工资来去计算,也就是你税前工资来去做计算。
以上是在你要赔偿的情况下,该如何计算你能获得的经济赔偿金。如果你不要赔偿,也是可以要求撤销解除通知,继续恢复履约的。
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哪国的外资,在中国都是遵循中国的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过,如果说是你所在的企业注销了,那么单方解除就是合法的,实际上这应该是称为单方终止,这种情况下,你能获得的补偿就只有N了,相对于违法解除少了一倍。
以上供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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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在笔者多年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过程中,曾经办过与伤残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事宜。现根据您提出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为您做详细分析,提出相应建议。
第一部分:分析问题从您的问题可以提取3个问题点,下面我们来一起逐个分析一下:
1.什么是伤残员工。
分析1:发生事故后,先做工伤认定。一般来讲,员工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可由公司(事发之日起30日内)或员工(事发之日起1年内)本人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您的问题,想必已经认定完工伤了,在这一部分就不做展开。如果没有做工伤认定,建议您先去做认定哦。否则更谈不到伤残等级、伤残员工了。
分析2:在这里要规避一个误区:认定完工伤≠能够确定伤残等级≠伤残员工。通俗来说,就是你做了工伤认定以后,还没完。需要在员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时,将鉴定结果一般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依据和要求:详见《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这个网上都有,您可以查到,我就不做详细展开了。
做完劳动能力鉴定以后,会确定您的伤残等级,这样您属于伤残员工。如果鉴定以后,没有对应伤残等级,您还不能成为伤残员工。
如果还没有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那建议您去做伤残等级鉴定吧。确定好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部门会按照对应等级支付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那么您可以按照对应伤残等级,享受工伤待遇。详见下表:
工伤有关待遇计算依据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本人工资计算。(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协商解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按工伤职工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
(3)伤残津贴按本人工资计算,按月发放。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5)丧葬补助金。包括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工伤职工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
(6)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注意:上述1-6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协商解除后由人单位支付)。计算月工资标准一般按照员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和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做比较,就高不就低,上限不超过统筹地区岗平工资的三倍。
(8)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月工资标准一般按照员工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做比较,就高不就低,上限不超过统筹地区岗平工资的三倍。
注意:上述7-8由用人单位支付。
2.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很多种,我重点结合您的问题,重点分析几个可能与您相关的内容:
分析1:按照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是最常见的一种解除方式。,但一定要区分一个关键点,最初的发起者是谁。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公司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与员工协商一致的,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2)员工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与公司协商一致的,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分析2:按照过“有无过失”解除劳动合同。实操中,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劳动者有过失,公司提出解除合同。通俗来讲,就是责任在劳动者,劳动者犯了严重错误,公司提出解除合同。例如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等等。一旦事实成立,公司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2)劳动者无过失,公司提出解除合同。通俗来讲,就是责任不在劳动者,劳动者没有犯错,公司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待通知金)后,提出解除合同。
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以这个为理由解除合同的,需要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
情形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以这个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
注意:实操过程中,不胜任工作和转岗难点在于取证:
(1)公司以这个理由辞退员工,需要提供胜任标准等有关证据。也就是说,什么叫做胜任,干到什么程度叫合格,这些应该是提前就约定好的,而不能先生孩子后上户口!
(2)转岗过程要有证据。一般来讲,在不胜任原岗位以后,还应进行至少2次以上的转岗。转岗期间要有明确的理论或实操考核依据,充分证明转岗不合格方可认定为不胜任。
如果不能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公司以情形2的理由解除合同未免有些牵强,一般来讲,法律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3.经济补偿金。
分析1:计算工作年限。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如果劳动者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多年,但间隔了一段时间,也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原则上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已经支付经济补偿的除外。总之,“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的规定,不能简单理解为连续几个合同的最后一个合同期限,原则上应连续计算。
2.计算基数。计算经济补偿时,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计算封顶。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赔偿金的计算。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的四十七条。
第二部分:给出建议由于问题中提供信息较少,笔者假设了2个前提条件,分别给出对应建议,请您结合实际再仔细斟酌,仅供参考。
前提条件1:您已经认定完工伤,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且已经取得伤残等级认定的。
情形1:如工伤期满后,伤残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只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提供)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公司提供)。您可参考我第一部分关于工伤待遇解析。具体要以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情形2:如工伤期满后,企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分情况讨论:
(1)以双方协商一致为由解除的,有经济补偿金。
(2)以劳动者有过失为由的有关情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经济补偿金。只有两个一次性,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提供)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公司提供)。
(3)以劳动者无过失,按照第一部分无过失的情形1提到的,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以这个为理由解除合同的,需要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享受两个一次性,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提供)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公司提供)。
(4)以劳动者无过失,按照第一部分无过失的情形2提到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以这个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只有两个一次性,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提供)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公司提供)。
注意:公司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待通知金)后,提出解除合同。
前提条件2:只申报工伤无伤残等级、或者压根就没有申报工伤的。
符合前提条件2的,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不享受工伤保险的两个一次性,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建议赶紧去做劳动能力鉴定吧,确定伤残等级。如果鉴定成功,则符合前提条件1,可按照上述情形1和情形2来进行选择。)
情形1:如工伤期满后,伤残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无经济补偿金。
情形2:如工伤期满后,企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分情况讨论:
(1)以双方协商一致为由解除的,有经济补偿金。
注意:公司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待通知金)后,提出解除合同。
(2)以劳动者有过失为由的有关情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经济补偿金。
(3)以劳动者无过失,按照第一部分无过失的情形2提到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以这个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无经济补偿金。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也欢迎小伙伴们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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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我觉得你必须得到补尝。
第一,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在你释放后三十日内将你调入公司管理高层,毕竟,你已取得了社会大学刑事责任系毕业证书了。(毕业证书保管好,以后很多地方要用。)
第二,你在社会大学刑事责任系就读期间可参照在职研究生待遇,单位应按春节加班规定发放你三倍工资补贴。(高温费、防寒费等福利待一并计算。)
如单位不同意,你可去你户籍所在地或单位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单位。
不谢,我只能帮到这了。
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如何拿到应得的赔偿?
如何离职没有后顾之忧?
这些对于普通的劳动者来说的确是知识盲区,稍不留意就可能中了套路。作为人力资源工作者,我试着整理出3个要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认清形式——走or留?我见过不少人,在面对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第一反应是拒绝,他们想留下来继续工作。这是很不明智的!公司既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件事就不是要不要留下来,能不能留下来的事情。而是应该谈该怎么走,拿多少赔偿。
这个时候,有的人会将希望寄托在自己的直属领导身上,希望他们帮自己说好话。这就更可笑了,因为辞退我们的决定往往就是我们的直属领导提出来的,然后自己做好人,让人事来找我们谈。
这里我想告诉大家,当人事找我们谈解除劳动合同时,其实公司和我们的直属领导已经把我们看作“弃子”了。如果我们还抱幻想留下,等待我们的将是各种逼我们辞职的花招。
所以这个时候,与其想着留下,还不如想想怎样既可以和平分手,又能利益最大化。
第二,清楚底牌——Nor2N?既然要分手,赔偿肯定少不了。所以我们要明白依据法律,我们到底能拿到多少赔偿?
1.没有赔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员工存在以下过错,公司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任何赔偿: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有人会提出,员工犯了这些错公司还会和他协商吗?应该直接开除吧?事实上,很多公司真的会先与员工协商,给员工一条后路,劝他们引咎辞职。
2.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公司以以下理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由公司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工作;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如工厂搬到外地);公司裁员;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愿续签合同;公司破产。3.支付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简单地说就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如果不在上面第一点和第二点范围内,就是违法辞退员工,要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怎么计算?
经济补偿=工作年限×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赔偿金=2×经济补偿=2×工作年限×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半年按0.5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1计算。
平均工资:包括底薪、计件工资、业务提成、绩效奖金、加班费、各种福利津贴等等。
第三,公平谈判——怎么要价?到这里,我们已经想通了“要走”,想明白了我们要争取多少“赔偿”,下面就是要怎么谈了。
1.读几遍《劳动合同法》
其实关于赔偿问题,90%内容集中在《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从第36条到第50条。建议大家多读几遍,特别是第40条、第41条、第47条。
很多人可能在前面也网上搜了不少资料,但是上了谈判桌就吃亏,关键就在于没有弄清最原始的法律依据,光想着话术技巧了。
举个例子,有位HR分享给我的。她有一次和一位员工协商离职,对方对劳动法不了解,把人忽悠得一愣一愣的。先是说N倍补偿金是他的领导和老总怎么据理力争帮他要来的,然后又说自己怎么怎么帮他多要了一个月补偿金。最后那位员工走的时候,对公司、领导、HR各种感激。
我问她,公司是不是一开始就准备给N+1?那位HR说,是的。
2.确定谈判区间
通过前文,我们能知道赔偿最高是2N倍赔偿,就是赔偿金。最低可以是0赔偿,也可以是N倍经济补偿。公司想找我们协商,就说明有谈判的空间。因此我们的底线可以设成N,然后2N封顶,在N和2N之间争取利润最大化。
至于说怎么谈判,这个没有必胜秘籍了,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过我相信,有了法律给我们撑腰,有了自己的底线,应该能谈出一个好结果。
3.谈好现场签字现场给钱
如果谈出满意结果,不要就这样结束了。可以提出现场签字确认,现场拿钱。因为凡事一拖,就容易拖出意外。我就见过公司反悔的,觉得钱给多了撕毁约定,各种方法逼员工自己辞职。所以最好是现场趁热打铁。而且注意离职原因要照实写,不能写因个人原因辞职。
而且要现场拿钱,不要听什么先签字,月底给钱。现在欠钱的都是大爷,签了字再要钱,我们就被动了。
4.现场录音
人在职场,有时候不得不给自己留个后手。录音是非常有必要的。有时候HR忽悠过度了,连威胁手段都会用上。比如某购物平台裁员的时候,员工不签字不给回工位,连去厕所都安排人跟着。统统录下来,万一告上法庭,也是一个佐证。
写在最后遇到这种事,不要慌。公司愿意谈,就说明不想把事情闹僵,怕员工闹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只要我们有理有据,谈出一个好结果,问题不会太大。
愿意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大部分都算好公司。一般人事找员工谈之前,肯定也都拿到了一定的筹码,比如N+1的赔偿标准。所以好好谈吧,咱们争取应得的,不多拿,也不少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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