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的概念
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的概念是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意思是保证一个国家的安全不仅是不受外国侵略,而且在国内也要稳定,要反对颠覆。
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一般是指作为社会政治权利组织的国家及其所建立的社会制度的生存和发展的保障。它包括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人民生命财产不被外来势力侵犯;国家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不被颠覆;经济发展、民族和睦、社会安定不受威胁;国家秘密不被窃取;国家工作人员不被策反;国家机构不被渗透等等。任何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均视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国家安全主要内容包括国民安全、领土安全、经济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信息安全10个方面。
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原则是什么
国家安全的内涵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国家安全的原则是: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贯彻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
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6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
国家安全的内容
对国家安全的理解和概括,一般是指作为政治权力组织的国家机器所建立的社会制度的生(存)与发展的保障。它包括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相关的国家政权、社会制度和国家机关的安全。广义的国家安全包括国防、外交、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隐蔽战线等方面,狭义的国家安全仅指隐蔽战线安全。就像任何一个领域的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只有深入到该领域的人才能真正了解一样,国家安全实践国家安全和理论中存在的问题也只有进入这一领域深处的人才能够真正体会到。在局外人或初涉者觉得什么问题都一清二楚的许多领域,局内人特别是对某些问题做过深入思考的局内人,却清醒地知道事实并非如此,而是有太多太多的问题还不那么清楚,甚至还是一团团解不开的烂线团、一笔笔算不清的糊涂账。国家安全研究在当前的状况可以说正是这样。研究手段国家安全研究在当前有太多太多的困局需要解开,但许多人却不清楚解开这些困局的关键环节在什么地方,更没有掌握突破这一关键环节所需要运用的基本方法和手段。当然,目前也有人已经找到了解开国家安全研究诸多困局的关键所在。在中国国际战略学会等三家单位于2007年联合发出的召开\”非传统安全–世界与中国\”首届论坛的通知中,我们就发现了这一点,因为在通知附件为会议设定的\”主要论题\”中,第一方面就是\”通过对国内外非传统安全基本概念的研究现状分析,提出我国的非传统安全基本概念表述,内涵和外延界定\”,其下所列第一条便是\”对安全、国家安全、传统安全的定义\”。这说明,起草和审定这一通知的专家已经意识到,明确概念已成为国家安全研究甚至是国家安全实践遇到并且无法绕开的关键环节,不解决这一问题其他问题就无法得到真正的特别是科学的解决。定义问题当然,这一问题的提出,也说明国家安全领域的概念问题特别是概念定义问题,在以往和当前都是一个存在着诸多问题的问题。事实上,从\”国家\”概念,到\”安全\”概念,再到\”国家利益\”概念和\”国家安全\”概念,如此等等,在当前的国家安全研究中确实都是还没有得到科学定义的概念,而这种科学定义的缺乏,则是由于相关研究人员没有掌握定义的逻辑方法,因而没有能力使相关定义做到逻辑上严密性,从而也就失去了基本的科学性。在此,我们不想先说\”国家\”、\”安全\”、\”国家安全\”这些基本概念,而是想先看一看当下对\”国家安全战略\”这一概念都有一些什么定义,这些定义中存在着一些什么样的逻辑问题。国家安全战略就本来意义说,国家安全战略就是\”关于国家安全的战略\”,但是人们在给这一概念下定义时,却给它加上了许许多多不同的限定。例如:\”国家安全战略是指综合运用和发展一个国家的各方面力量,为实现国家安全目标而进行的全局性筹划和指导。\”[1](P.3)这一定义给国家安全战略加上了\”综合运用和发展一个国家的各方面力量\”这一限定词,但是不是任何时候、任何国家、任何组织的国家安全战略都是\”综合运用和发展一个国家的各方面力量\”呢?显然,在有的时候(例如古代)、有的国家(例如先秦时期的诸侯国),其国家安全战略便难以说是\”综合运用各方面力量\”,而可能是仅仅或主要是运用了军事力量。其实,所谓\”综合运用各种力量\”的国家安全战略,只是国家安全战略的现代表现形态,而且是一种比较理想的表现形态,而不是国家安全战略的一切形态,因此这样定义就把许多不完善、不完美的国家安全战略排斥在国家安全战略之外了。这显然犯了\”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总体构想根据如上分析,这样一个定义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所谓国家安全战略是指一个国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综合运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种资源,应对核心挑战与威胁,维护国家安全利益与价值观的总体构想。\”[2]属加种差从上述两个例子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其使用的都是\”属加种差\”的定义方法。但是我们发现,不仅它们对于\”种差\”陈述有所差别(一个非常简洁地把\”综合运用和发展一个国家的各方面力量,为实现国家安全目标而进行的\”作为种差,另一个则比较复杂,种差陈述比较长:\”一个国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综合运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种资源,应对核心挑战与威胁,维护国家安全利益与价值观的\”),而且它们所找的属概念也不相同,一个是\”全局性筹划和指导\”,另一个是\”总体构想\”。这说明,人们对\”国家安全战略\”的种差和属的认识都是有差别的。如果说对\”种差\”认识的差别主要反映了人们对\”国家安全\”概念认识的差别,那么对\”属\”概念认识的差别则反映了人们在认识\”战略\”概念上也没有取得一致。为此,我们不妨再举一个更早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举例说明在2002年由中国友谊出版公司出版的《国家安全论》中,有这样一段话:\”国家安全战略,是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宏观筹划。一般认为,它是指在平时或战时,组织和运用国家武装力量的同时,组织和运用国家的政治、外交、经济等综合力量以实现国家目标的艺术和科学。\”[3](P.34)非常明显,这里同时给\”国家安全战略\”下了两个定义,一个比较简洁,另一个比较复杂。简洁的定义是:\”国家安全战略是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宏观筹划\”;复杂的定义可以概括为:\”国家安全战略是指在平时或战时,组织和运用国家武装力量的同时,组织和运用国家的政治、外交、经济等综合力量以实现国家目标的艺术和科学。\”对于这两个定义,我们可以提出的问题是:(1)两个定义的\”属\”不同,一个是\”宏观筹划\”,另一个是\”科学和艺术\”,这显然是对\”战略\”概念的陈述,那么这就有了一个问题:战略究竟是\”筹划\”,还是\”科学和艺术\”,或者说既是\”筹划\”又是\”科学\”还是\”艺术\”?(2)\”平时或战时\”属于\”赘语\”,因为除了平时和战时外,这世界再没有别的时了,因而\”平时或战时\”对\”国家安全战略\”来说没有任何\”种差\”所要求的限制作用。然而值得肯定的是,如果按照其前部分中比较简洁的说法,倒可以形成一个比较好的定义:\”国家安全战略就是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宏观筹划。\”重要影响\”国家安全战略\”概念定义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不仅影响着国家安全战略理论研究的准确性与科学性,而且还必然影响到国家安全战略制定和实施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在这种情况下,探讨\”国家安全战略\”已有定义中存在的种种逻辑问题,为准确定义这一概念作逻辑上的铺垫和准备,就成为一项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一定实践意义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如上的分析,虽然还仅仅局限于否定性的批判,而不是肯定性的建设,但这对得出合乎逻辑的\”国家安全战略\”定义,则是必要的程序。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什么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根据《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社、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而且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总则中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国家安全领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扩展资料
国家安全是国家没有外部的威胁与侵害的客观状态
所谓外部的威胁与侵害,大致可分为外部自然界的威胁和侵害与外部社会的威胁和侵害两大类,但由于国家安全是一种社会现象,国家的外部威胁和侵害也就主要是指处于一国之外的其他社会存在对本国造成的威胁和侵害。从威胁和侵害者看,这种外部威胁和侵害包括:
(1)其他国家的威胁;
(2)非国家的其他外部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威胁,如某些国际组织或地区组织对某国的威胁和侵害;
(3)国内力量在外部所形成的威胁和侵害,如国内反叛组织在国外从事的威胁和侵害本国的活动。
其次,国家安全是国家没有内部的混乱与疾患的客观状态。
危及国家生存的力量不仅来源于一个国家的外部,而且还时常来源于一个国家的内部。国内的混乱、动乱、骚乱、暴乱,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疾患,直接都会危害到国家生存,造成国家的不安全。因此国家安全必然包括没有内部混乱和疾患的要求。仅仅是没有外部的威胁和侵害,国家并不一定就会安全。
第三,只有在同时没有内外两方面的危害的条件下,国家才安全,因此,只有这两个方面的统一,才是国家安全的特有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