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离异孩子改名新政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选取姓氏】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姓名、名称的登记及其变更不影响之前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真的要改,有以下步骤: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其次,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
我国还有明文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因此,离婚后孩子改姓,不经过对方同意,抚养孩子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对方也有权利起诉变更,到时候还得改过来。
最后一点,即使孩子改了姓,父亲也必须给孩子抚养费!
离异孩子改名新政策
离婚后孩子改名,通常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取得书面同意证明。满10周岁的,还要尊重孩子意见。满18岁的,要经过孩子同意。离婚后孩子改名要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户口本、离婚证等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办理机构要在双方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名。一方无权擅自改孩子姓名,户籍办理机构也不会办理。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强行办理的,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另一方有权起诉改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十九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父母不同意,怎么改姓
如果是未成年人想要更改自己的姓名,但是父母一方不同意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够变更的。因为未成年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是需要父母同意的,由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须要由监护人双方协商决定。由双方的父母带上双方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或者派出所办理。综上,必须要父母双方签字同意才能够给孩子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自己是不能够变更自己的姓名的。当然也可以等孩子年满18周岁之后,孩子本人去办理。成年之后更改姓名就不需要父母双方同意了。
离异孩子改母姓新政策
关于离异孩子改名字的问题,父母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再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姓名。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离婚后小孩改姓名2021年新规定
离婚后给孩子改名必须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其次,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者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因此,离婚后孩子改姓,不经对方同意,抚养孩子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