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居留许可证怎么办理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的外国护照或效外国护照或证件;
2.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
3.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4.近期四张两英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5.任职单位出具的职务或职称证明;
6.外国专家证书或外国人就业证书;
7.单位登记证、年检证。个人所得税相关证明;
8.实施国家重点项目或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提交省、部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证明文件;
9.提交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及相关证明。
外籍华人申请永久居留身份证政策
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申请条件如下:
1、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3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
2、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3、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4、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4年、4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3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一、外国人办理永久居住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
2、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3、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4、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5、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二、外国人办理永久居住证的注意事项如下:
1、须申请人亲自办理;
2、上述申请材料均须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式四份;
3、相关证明或公证如属外国主管部门出具的,须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并提供国内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4、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通知申请人、有关单位、个人面谈或者要求提交其他补充材料,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未在约定时间内接受面谈或提交材料的,予以撤销受理。
外国人在中国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外国人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应当提交本人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符合规定的照片和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本人到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
1、工作类居留证件,应当提交工作许可等证明材料;属于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2、学习类居留证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招收单位出具的注明学习期限的函件等证明材料。
3、记者类居留证件,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函件和核发的记者证。
4、团聚类居留证件,因家庭团聚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应当提交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因寄养等原因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应当提交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5、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长期探亲的,应当按照要求提交亲属关系证明、被探望人的居留证件等证明材料;入境处理私人事务的,应当提交因处理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相关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持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由签发机关宣布作废:
1、签证、停留居留证件损毁、遗失、被盗抢的;
2、被决定限期出境、遣送出境、驱逐出境,其所持签证、停留居留证件未被收缴或者注销的;
3、原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经公安机关公告后仍未申报的;
4、有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不予签发签证、居留证件情形的。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百度百科
在中国有房产的外籍人士能办长期居留许可证吗?
可以申请,但是普通外国人通常绝不可能办得下来长期居留许可证。有房产没有用,长期居留许可证相当于绿卡,极少数人才能得到。
那相当于我们这边的绿卡,只有对我方做出卓越贡献的高级人才,长期居住我们这里,对我们来说很有用的人,才有可能申请到我们的绿卡。
条件:遵守我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法律依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第六条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外国人办理永居中国的条件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以提出申请: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在中国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3年且纳税记录良好;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且每年在中国居留时间不少于9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未婚子女投靠中国内地父母的;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居留时间不少于9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法律依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第五条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辖市公安分、县局;审核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公安部。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外国人办理在中国永久居留证的,首先向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公安分、县局提出申请,根据外国人的不同身份和理由携带相关的材料。如果是由被委托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交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如果申请人在国外出具的委托书,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法律依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第六条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第七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的外国人,其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二)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三)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四)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第八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的外国人,其任职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机构;(二)重点高等学校;(三)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四)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时需如实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二)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三)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四)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五)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第十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登记证明以及联合年检证明、验资报告、个人完税证明。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
第十一条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下列材料:(一)任职单位出具的本人职务或者职称证明;(二)《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三)任职单位的登记证明以及年检证明、个人完税证明;任职单位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联合年检证明;(四)在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省、部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证明文件;在高新技术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中任职的人员需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确认书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确认书。
第十二条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及有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