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管理条例,个体户管理规定

一个人可以办理多个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吗?

一个人可以办多个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据是《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该条例并没有明确限定一个人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之数量,因此,你可以同时办理若干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个体户管理条例,个体户管理规定

此回答由有钱花提供,有钱花是度小满金融旗下信贷平台,度小满金融将切实把国家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号召落到实处,全面支持小微生产经营,大多数小微业主选择有钱花,满足小微经营周转需求。据悉,度小满金融的信贷用户中,有七成是小微企业主。截至目前,度小满金融携手数十家金融合作伙伴,累计为小微企业主发放数千亿元贷款,资金周转就找度小满金融,大品牌更安心。

个体户应当承担那些法律责任

在民法通则中,对个体工商户的民事责任做了规定。

对个体工商户来说,该公民个人是个体经营的民事责任的承担者,他应该以个人的全部财产承担经营活动中的民事责任。他的个人财产包括作为投资经营的全部资本和家庭共有财产中的应有份额。清偿的顺序首先以投资经营的资本清偿,不足的部分以共有财产的应有份额清偿。

目前我国规范个体工商户的专门法规是国务院颁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局制订城乡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城乡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根据条例对于个体工商户的法律责任作出如下规定:

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擅自开业的,属非法经营,应予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吊销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

对持假营业执照或假营业执照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经营的,没收其假照和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擅自改变经营者名称和指定的经营场所,不服从监督管理的,给予警告,或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或者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擅自经营不准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商品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及基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办理验照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收缴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

异地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办理验照手续的,由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缴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并退回原登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销。

扩展资料:

产品质量法中规定,经营者对于以下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生产销售不符合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法通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一个人可以办几个个体户营业执照

【法律分析】:一个人可以办多个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据是相关条例,该条例并没有明确限定一个人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之数量,因此,用户可以同时办理若干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首先需要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进行登记;然后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的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体户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个体户经营范围是怎么分类的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补充规定的内容如下,

《条例》第三条所列行业的划分:

工业、手工业,是指从事自然资源开采和商品的生产、制造、加工,矿产开采,以及生产设备、工具修理等

建筑业,是指从事土木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设计、房屋修缮等

交通运输业,是指从事公路、水上客货运输,装卸搬运等

商业,是指从事商品收购、销售、贩运、储存等

饮食业,是指从事饭馆、菜馆、饭铺、冷饮馆、酒馆、茶馆、切面铺等

服务业,是指从事理发、照相、浴池、洗染、旅店、刻字、体育娱乐、信息传播、科技交流、咨询服务等

修理业,是指从事钟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电视机、黑白铁及其他杂品修理等

其他行业,是指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其他行业。

原文参考:

一个人可以办理多个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吗

一个人可以办多个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据是《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该条例并没有明确限定一个人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之数量,因此,用户可以同时办理若干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现在有很多助力小微企业资金周转的信贷平台,记得一定要选择正规平台,比如度小满金融,额度高利率低,据了解度小满金融的信贷用户中,有七成是小微企业主,大品牌更安心。

此回答由康波财经提供,康波财经专注于财经热点事件解读、财经知识科普,奉守专业、追求有趣,做百姓看得懂的财经内容,用生动多样的方式传递财经价值。希望这个回答对您有帮助。

个体户管理制度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1987年8月5日国务院发布)

(相关资料:法律1篇行政法规2篇部门规章59篇司法解释3篇其他规范性文件2篇地方法规99篇裁判文书34篇相关论文7篇)

第一条为了指导、帮助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的发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保护其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依法经核准登记后为个体工商户。

(相关资料:部门规章3篇地方法规1篇裁判文书1篇)

第三条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

(相关资料:部门规章3篇地方法规1篇裁判文书3篇)

第四条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人经营的,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二个帮手;有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带三、五个学徒。

(相关资料:裁判文书3篇)

第五条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第六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个体工商户履行下列行政管理职责:

(一)对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申请进行审核、登记,颁发营业执照;

(二)依照法律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保护合法经营,查处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城乡市场秩序;

(三)对个体劳动者协会的工作给予指导;

(四)国家授予的其他管理权限。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个体工商户进行业务管理、指导、帮助。

(相关资料:部门规章1篇地方法规6篇裁判文书5篇)

第七条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个人或者家庭,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国家规定经营者需要具备特定条件或者需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申请经营旅店业、刻字业、信托寄卖业、印刷业,应当经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查同意。

(相关资料:部门规章4篇地方法规5篇裁判文书4篇)

第八条个体工商户应当登记的主要项目如下:字号名称、经营者姓名和住所、从业人数、资金数额、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

(相关资料:部门规章2篇裁判文书1篇)

第九条个体工商户改变字号名称、经营者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等项内容,以及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家庭经营者姓名时,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

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相关资料:部门规章2篇地方法规3篇裁判文书8篇)

第十条个体工商户应当每年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验照手续。逾期不办理且无正当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收缴营业执照。

(相关资料:部门规章2篇地方法规2篇裁判文书2篇)

第十一条个体工商户歇业时,应当办理歇业手续,缴销营业执照。自行停业超过六个月的,由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缴营业执照。

(相关资料:部门规章3篇地方法规2篇裁判文书1篇)

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缴销、被收缴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时,应当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相关资料:地方法规1篇裁判文书1篇)

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登记费和管理费。登记费和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财政部共同制定。

(相关资料:部门规章3篇地方法规3篇)

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所需生产经营场地,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经批准使用的经营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

(相关资料:部门规章2篇)

第十五条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燃料以及货源,需要由国营批发单位供应的,供应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不得歧视。

(相关资料:裁判文书1篇)

第十六条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按有关规定,

开立帐户,申请货款。

第十七条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国家授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合法凭证,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可以扣缴或者吊销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缴或者吊销。

第十八条除法律、法规和省级人民政府另有规定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个体工商户收取费用。

对擅自向个体工商户收取费用的,个体工商户有权拒付,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予以制止。

(相关资料:部门规章2篇)

第十九条个体工商户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定,自觉维护市场秩序,遵守职业道德,从事正当经营,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投机诈骗,走私贩私;

(二)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强买强卖;

(三)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短尺少秤,掺杂使假;

(四)出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有害人身健康的食品;

(五)生产或者销售毒品、假商品、冒牌商品;

(六)出售反动、荒诞、诲淫诲盗的书刊、画片、音像制品;

(七)法律和政策不允许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相关资料:部门规章5篇地方法规1篇裁判文书2篇相关论文1篇)

第二十条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建立帐簿和申报纳税,不得漏税、偷税、抗税。

第二十一条个体工商户按规定请帮手、带学徒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福利待遇、合同期限等事项。所签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得随意违反。

从事关系到人身健康、生命安全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必须为其帮手、学徒

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

第二十二条个体工商户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非法所得;

(四)责令停止营业;

(五)扣缴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以上处罚,可以并处。

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资料:部门规章7篇地方法规6篇裁判文书2篇相关论文1篇)

第二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拒绝、阻挠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链接:https://www.9gupiao.com/lushi/129293.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