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是怎么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核定征收所得税和查账征收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

1、企业所得税目前有两种征收方式:查帐征收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是怎么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查帐征收:适用财务会计核算规范的企业,按收入减成本费用后的利润找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对能够正确核算收入而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企业适用。

2、查帐征收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关键是看你的利润率与核定应税所得率谁高,如果是利润率高,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就会少缴税,否则就会多缴税。比如:你经营收入100万元,成本费用50万元,流转环节税金10万元,利润率为40%,假如核定应税所得率为25%:

查帐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收入-成本费用-流转环节税金)*税率=(100-40-10)*33%=13.2万元;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收入*核定应税所得率*税率=100*25%*33%=8.25万元;

两者相差4.95万元,主要就是取决于你的利润率40%高于核定应税所得率25%的原因。

3、如果你们财务核算制度不键全,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税务部门肯定是要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征收。如果你们的利润率低于核定应税所得率的话,建议按规定做好财务会计核算工作,争取查帐征收(可以少缴税),否则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征收对你们有利。

预收账款可以作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依据

导语:预收账款是预收账款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或交易双方之约定,而向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在未发出商品或提供劳务时预收的款项。

问:我公司企业所得税是核定定率征收,请问公司收到了一笔货物预收账款,但还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账务处理上还在预收账款的部分,是否要加入收入总额按收入总额×核定定率×25%来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第六条规定,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第二项规定,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六条中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

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二)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的企业,其应税收入额是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应税收入的确认应以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的规定,以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规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38号)和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预缴额核定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大国税发[2006]44号)文件规定,对于财务管理、账证设置、纳税资料保存、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暂不能正确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可按核定征收方式确定其年度所得税预缴额。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办法。上述特定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明确。(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什么情况下企业所得税要采取核定征收

根据国税发[2008]30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条确定可以核定征收的企业范围。

根据国税函[2009]377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继续明确了不能核定的特定纳税人。

在实际操作中,基本上,除了377号文规定的不能核定的范围,其他企业都可以被考虑核定征收,各个地方还会有当地的要求。基层局通常把连续亏损的企业,收支情况不好管理的企业(如餐饮,服务等行业)作为核定征收的重点。而且核定征收是考核的指标,低了不可以的。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法律分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法律依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为完善增值税制度,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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