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历年最低工资标准2014调整
武汉历年最低工资标准2014调整

2014年,湖北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武汉市主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由此前的每月1100元调整为每月1300元。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之后,会给就业市场带来什么影响?企业“用工荒”能否缓解?职工有何反应?本报记者对武汉的企业和外来农民工进行了走访调查——
湖北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武汉市主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100元上调至每月1300元。200元的薪酬变化看似不大,却带来了武汉用工市场的新气象。
部分企业为留员工早已涨薪
“实际上,武汉多数大型制造型企业的基本月工资都在1500元以上,但商贸服务业的辅助性岗位和小微企业的涨薪压力较大。”武汉市人力资源市场主任李永洪介绍说,部分微利企业的工资标准一直贴着最低工资的\’标准走,“这些企业仅靠压低劳动力价格来获取经济利润,如不转型,最终会被市场淘汰。”
而对于武汉更多的企业来说,“工资现在不是问题,问题是接单多了来不及生产。”一位企业人力资源主管王先生说,今年以来,该公司相继对各工序、岗位进行新一轮工资调整,一线员工工资普遍上调8%至15%,部分岗位工资涨幅甚至超过20%。普通质检员月薪可达2500元,机床工等技术工种月工资大都在3000元以上。但与当地同行业的其他企业相比,他们的工资水平还不是最高的。“实际上,在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之前,很多企业为了留住员工,早就出台了‘企业版’最低工资标准,走在了政策的前面。”李永洪说。
触动“低保户”重新上岗
3月初,家住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街的罗先生来到社区,申请退出低保。他说,“我前天找了份工作,每月有1800元的工资,比‘吃低保’强多了。”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来,像罗先生这样放弃低保、重新上岗的人多了起来。
据了解,上调以前,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月,低保金标准为城镇每人每月560元,农村低保金为每人每月270元。一个普通的三口之家,若在离家较远的地方就业,除去交通费和餐费,余下的工资远不及拿低保“实在”。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武汉市不少“低保户”开始重新计算收入账,而后退保再就业。武汉市劳动力市场的统计显示,今年2月以来,该市仅家政市场就新增1000余名下岗女工。
外出务工人员回流增多
湖北是劳务输出大省,每年都有500多万人赴省外务工,占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数的一半。
“如今,在家门口就业的收入高了,将吸引劳动者就近就业。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缓解本地企业招工难的问题。”武汉市人力资源市场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家住武汉市黄陂区的刘耀辉已经在外打工10余年了。而今,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老刘终于决定返乡就业。纳杰人才市场招聘部门负责人尹雷介绍说,近年来,武汉市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带来了很多就业岗位,薪资水平在本地也处于较高水平。目前,当地已经初步兴起了熟练工人回流潮。
武汉市民政局副局长张明武说,提升最低工资标准只是激活用人机制的第一步,要真正实现吸引人才的目的,增强员工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忠诚度,还需要完善培训制度和激励机制,让员工有动力、有目标、有发展。只有这样,企业的“用工荒”问题才能真正解决。
;
2001年武汉最低工资标准
300元。武汉,是湖北省省会、是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科教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而通过劳动局公告得知,2001年武汉最低工资标准为300元,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应为300元。
2019年湖北年宜昌最低工资水平标准
宜昌9月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城区增至1320元/月
8月份,从省人社厅了解到,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9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综合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等因素,拟将现行的1300元、1020元、900元依次调整为1550元、1320元、1225元、1100元4档,平均增长21%。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4元、11元、9.5元拟调整为16元、15元、14元、12.5元。
第一档的适用区域为武汉市7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第二档的适用区域为武汉市6个远城区,襄阳市、宜昌市中心城区;第三档的适用区域为其他10个市(州)市区、3个直管市、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综合指数居前22名的县(市、区)及部分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市、区);第四档的适用区域为神农架林区和其他县(市)。
这是1995年我省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我省第九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新出台的标准适用于我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标准执行。
目前,宜昌正在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13年调整的,其中宜昌市市区、夷陵区、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020元/月;兴山县、秭归县、远安县、长阳、五峰为900元/月。
附: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国家《最低工资规定》的要求,省政府决定从9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全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四档,依次为1550元、1320元、1225元、1100元,各档标准适用区域详见附件。
二、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每月21.75天、每天8小时进行折算。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16元、15元、14元、12.5元。
三、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标准执行。
四、用人单位应根据其经济效益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与工会组织和劳动者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和工资标准,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在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其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以下项目:
(一)延长法定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六、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及时进行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
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7〕44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国家《最低工资规定》的要求,省政府决定从2017年1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全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四档,依次为1750元、1500元、1380元、1250元,各档标准及适用区域详见附件。
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18元、16元、14.5元、13元,各档标准及适用区域见附件。
三、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标准执行。
四、用人单位应根据其经济效益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与工会组织和劳动者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和工资标准,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在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其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以下项目:
(一)延长法定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六、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及时进行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2017年9月21日
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2022
最近,有些网友询问今年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如果单位支付的薪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那今天就准备和各位聊聊最低工资的那些事,想了解的朋友可以来看看。
湖北月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22年4月1日,湖北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2010元,第二档1800元、第三档1650元。第四档1520元。
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在2000元及以上的地区共有13个,分别是:
上海(2590元)、深圳(2360元)、北京(2320元)、广东(2300元)、江苏(2280元)、浙江(2280元)、天津(2180元)、山东(2100元)、四川(2100元)、重庆(2100元)、福建(2030元)、湖北(2010元)、河南(2000元)。
湖北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截至2022年4月1日,湖北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19.5元,第二档18元,第三档16.5元,第四档15元。
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来看,北京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5.3元,为目前全国最高。
图源:人社部
什么是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应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工资、奖金、补贴等各项收入。
具体项目有:
1、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技能工资等;
2、奖金: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及其他奖金;
3、补贴:包括自1979年以来历次实行的各种价格补贴及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洗理卫生费等。
4、私营企业、雇工个体工商户等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性货币收入。
单位支付劳动者薪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违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若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湖北省最低工资是多少
一、全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四档,依次为1750元、1500元、1380元、1250元,各档标准参照地区规定。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18元、16元、14.5元、13元,各档标准及适用区域见附件。三、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标准执行。四、用人单位应根据其经济效益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与工会组织和劳动者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和工资标准,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在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其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五、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以下项目:(一)延长法定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六、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及时进行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