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委员会选举需要差额吗,工会委员增补需要差额选举吗

工会委员选举办法

法律分析:1、召开基层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换届选举的决议,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批准。2、起草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届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委员会的建议等。工作报告要充分征求会员意见,并经委员会集体研究通过。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2/3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选举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委员会委员和常务委员会委员的差额率分别为5%和10%。

工会委员会选举需要差额吗,工会委员增补需要差额选举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十条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增补工会委员可以召开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吗

增补工会委员可以召开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增选或者补选工会委员需要在会员代表大会或者会员大会上选举产生,如果因特殊情况,近期内不能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需要征得上一级工会同意,并在本次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然后才能报给上一级的工会审批。

工会委员替补增补暂行规定

工会委员替补增补暂行规定包括:1、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因工作调动的职务处理规定:工会委员会的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工作调动,调出选举单位的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后,免去其委员职务。在选举单位内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免职的,也可免去他们的委员职务。2、增选或补选工会委员会委员程序:基层工会在届期内因工作需要或委员会缺额增选或补选委员,原则上,应在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上选举产生。因特殊情况,近期内不能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经征得上一级工会同意,可在本级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然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对在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的委员,应在以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时提请大会予以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二十条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工会会同企业、事业单位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企业的财产,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工会委员会补选程序

基层工会在任期内因工作需要或出现委员缺额需增选或补选委员时,原则上,应由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因特殊情况,近期内不能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经征得上一级工会同意,可由本级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然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对在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的委员,应在以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时提请大会予以确认。

拓展资料

工会

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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