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10000十几年了老不还该怎么办?
1、首先,确定这几十万的债权何时到期。到期之后,如果2年内你方没有向对方讨要,那么两年以后,按照法律规定,属于诉讼时效届满,对方就取得了抗辩权,有权拒绝还钱。

2、其次,如果这笔钱的到期时间,离现在还没有满2年,那么,马上向对方提出还钱的要求,因为一旦提出还钱的要求,从提出要求的次日开始,又获得了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然后马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钱。
3、再次,如果这几十万债权的到期时间,离现在已经满2年了,而这2年内你方完全没有找对方要过,怎么办?别担心,还有一个办法。可以找对方交涉,只要对方提出承认这笔欠款,你录音,那么,视为又可重新起算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把录音材料拿到法院,起诉他,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即可。
4、最后,这些步骤都是纯手打,打字不易,如果觉得能帮到你,麻烦点个采纳
别人欠我一万块钱不还,怎么办
先与对方就欠款进行协商,如对方拖延还款或拒绝还款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欠款及相应利息。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起诉状需列明原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可以证明欠款事实的证据主要有欠条、借条、合同、短信、微信记录、打款记录等。
别人欠我1万块钱,3年了还没有还我,要如何进行讨账?
你可以尝试主动联系对方,并且讲明关于还款的情况。
正所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借钱的时候,很多人可能会把各种好话说到底。但在还钱的时候,有些借款人便会拖拖拉拉,有些人甚至故意存在欠钱不还的情况。我不知道你跟对方的关系如何,也不知道对方为什么欠钱不还。如果你们两个人的关系没问题的话,你完全可以直接表明自己的索款态度,没有必要扭扭捏捏。
第1种方式是直接联系对方。
如果你们之前曾经约定过关于还款期限和还款利息的问题,你可以尝试直接联系对方,并且要求对方及时偿还欠款。因为你们只是欠下了1万元钱,1万元钱虽然可以达到民间借贷纠纷的程度,但这个金额并不多,所以你们最好通过私下协商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第2种方式是联系对方身边的家人与朋友。
在多数情况下,很多人只会把钱借给身边的熟人和朋友,因为你们之间有共同关系,如果对方不肯还钱的话,你完全可以尝试联系他的家人与朋友,并且把对方欠钱不还的事实告诉他们。在此之后,借款人的家人朋友也会督促他尽快还款,你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要到自己应得的款项。
第3种方式是法院起诉。
在非必要的情况下,我个人不建议你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索要欠款,因为这种方式会非常麻烦,甚至有可能会严重影响到你的个人经历。如果上述这种方法都没有用的话,你要收集对方欠款的材料与证明,并且向法院提交相关申请。在法院受理之后,你需要按照法院的受理流程配合协调。如果对方依然不肯还款的话,你甚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朋友欠我一万多元没钱还我。我自己又特别缺钱,我该怎么办?
既然朋友问你借了钱没有还你的话,你可以直接跟他去告诉他你现在是需要用钱,而且他一天欠你的钱也是可以马上的还给你,因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没有必要觉得不好意思既然大家都是朋友,有什么话就直接了当的去告诉他让他来还你钱
别人欠我一万块钱,我要不回怎么办?
欠款公司不还可以协商或者诉讼到人民法院解决,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到人民法院诉讼的步骤:1、写起诉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个各一份;2、到被告地人民法院立案,交纳诉讼费。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3、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朋友借我一万块钱一直不还,怎么办
【法律意见】
1、保存好对方欠你钱的书面证据,如欠条,银行划款记录、邮局汇款凭条等,如果没有书证,找人证,要充分的人证。
2、确实需要起诉欠条如果有的话,又没有约定还款时间,你说过年的时候还你,有什么样的证据。
3、决定起诉的话,被告的资料已经足够:民事诉讼状-题目居中,原告:你的名字,民族,生日,身份证,住址等,被告:朋友的名字,身份证,身份证住址等。
4、会按照你写的送达,虽然被告可能并不居住在身份政写的上,但是这是他的法定(暂时这样吧),如果不能够直接送达到他名下,会公告送达(公告费和诉讼费都是由你先预交)–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公告两个月后再加上答辩期时间等,开庭。如果他不到庭,会缺席判决。
5、诉讼的好处是,通过诉讼,将钱款事实确定下来,防止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失去胜诉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