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绿卡申请期间可以离境回国么?
美国绿卡申请期间可以离境回国。

一旦离境,再返回美国,移民局有可能会将你逾期居留的身份转变成非法居留。按移民法,曾有180日以上非法居留纪录的人士,可被惩罚3至10年不能回美国。故此在等待绿卡时最好尽量避免离开美国再入境。收到申请的绿卡后,离境没有问题。
规定是离境超过一年者需事先申请I-131回美证,即俗称的“白皮书”。超过六个月者需以报税纪录等证明自己有居住在美国的意愿。即使申请了回美证、证明有居住意愿、即使出境不到三个月,移民官都有权决定不让入境,甚至当场没收绿卡。
扩展资料:
按照美国移民法来说,绿卡持有人,每次离境美国的时间不得超过40天。如果在离境前有与移民局申请,理由合理,获得移民局的审批,那将根据你的申请理由来处理。
以下几种情况会影响你的绿卡:
1、离开美国超过一年。
2、离开美国不超过一年,但被移民官认为你无意永久居留在美国。
3、居住在美国以外的任何时期都没有报税。
4、在美国纳税申报表上声明自己是“非居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美国绿卡
参考资料:人民网-持美绿卡出境时限无明文规定
美国绿卡每年必须在美国多久?
一年可以不在美国居住,两年内必须回美国。
拥有美国绿卡后,只要离开美国不超过一年,绿卡本身可以当作有效的入境移民签证,不需去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另外申请签证,离开美国超过一年,必须于离境前先申请回美签证,作为入境的有效移民签证,回美签证有效期最多两年。
超过一段时间未入境美国的持卡人,在入境时很可能会被判决失去永久居留权,因为移民法要求绿卡持有人离开美国,必须是暂时性的离境。
一名合法永久居民在美国境内以永久居民身份居住满5年,并满足所有移民局所列出之条件后,可以申请成为美国公民。
绿卡福利有:
1、享受美国政府规定的福利。
2、生活费比许多工业化国家便宜。
3、学生可以在学当中合法工作。
4、享受美国的各种经济环境、突出的就业机会、超群的生活水准。
5、可享受就读公立学校、医疗保障、社会生活保障等社会福利,还可经过适当申请手续,可以招请其他家人去美国。
取得美国绿卡要什么条件?
美国1965年的移民和国籍法规定,外籍人士主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得永久居民身份:
一、基于家庭关系
1、美国公民的配偶、21岁以下的子女和父母
2、美国公民的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
3、永久居民的配偶和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
4、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
5、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二、基于雇佣关系
1、科学、艺术、教育、商业、体育方面的杰出人才;行业内广为认可的职业和研究领域杰出人才(至少三年教学或研究经验;通过公司内部调动转到美国境内美海外分部经理。
2、拥有高阶学位(博士、硕士或取得学士学位外加至少五年专业经验)的专业人员;在科学、艺术、商业领域具有优秀的技能的专业人员。
3、熟练工人
4、特殊职业移民,例如宗教工作者、现任或曾任美国政府雇员等。
5、投资移民
三、申请成为永久居民
希望获得永久居民身份的外籍人士通常需要经历以下三个步骤。根据移民申请的类别和受益人的出生国家,整个过程或耗费数年时间。当外籍人士开始最后一个步骤,即递交身份调整(I-485表格)之后,外籍人士可以同时申请获得两项特别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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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要求
根据美国国籍与移民法,绿卡持有者属于没有美国国籍,也不具美国公民身份的外国人。但其在美国境内基本享有和本国国民一样的待遇,不过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根据美国移民法,永久居民入境美国时,需使用有效的移民签证与有效的母国护照,否则不得入境。拥有美国绿卡后,只要离开美国不超过一年,绿卡本身可以当作有效的入境移民签证,不需去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另外申请签证。
离开美国超过一年,必须于离境前先申请回美签证(reentrypermit,I-327),作为入境的有效移民签证,回美签证有效期最多两年。超过一段时间未入境美国的持卡人,在入境时很可能会被判决失去永久居留权,因为移民法要求绿卡持有人离开美国,必须是暂时性的离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绿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美国永久居民卡
美国公民有没有离境不得超过6个月的规定?
美国移民法明文规定了,要成为美国居民(绿卡),必须要有把美国当作家的意图。至于这个意图到底是指什么,法律并无明文规定,相反法院的案例给了许多有价值的指引。在考量是否把美国作为家的意图时,居住时间是一个因素,但不是唯一的因素。其他包括是否在美国有工作,有投资,有银行存款,有房子(住所),有家人等等都可以是考虑的因素,法官会综合所有因素来确认这个意图。
除此之外,法律也的确给出了几个明确的时间点。我们接着逐个讨论。
1.一年
美国移民法规定持有绿卡的人如果,在不申请回美证的情况下,离开美国超过一年以上,则视为放弃把美国作为家的意图。海关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没收绿卡持有人的绿卡。但是绿卡持有人也可以举证证明自己并未丧失意图,例如绿卡持有人是因为疾病或者遭受犯罪行为等客观原因无法返回美国。
2.两年
绿卡持有人如果需要长时间(一年以上)离开美国的,可以在离开前申请回美证(re-entrypermit)。持有回美证的绿卡持有人一次离境最长可以达到两年。
3.六个月
通常绿卡持有人进入美国就是简单的入关,而不存在海关是否批准入境(admission)的问题,因为本来就可以合法进入美国。这有别于其他持各类签证入美国海关的人,他们都需要经过海关的批准入境(admission)才可以进入。
但是美国移民法规定,如果绿卡持有人一次离境超过6个月的,那么再返回美国,就要经过海关的批准入境(admission)才可以入境。在这个程序里面,海关就有权来按照居住意图的标准来判定绿卡持有人是否已经丧失了居住意图,因而丧失绿卡。因此绿卡持有人一次离境超过6个月的,海关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来取消绿卡持有人的绿卡。
4.三个月
移民法并无有关绿卡持有人离境3个月而不让入境的法律规定,这是流传已久的假新闻。
II.维持绿卡的时间要求
从上文分析可知,维持绿卡的根本条件就是要有把美国作为家的意图。
在维持这个意图的过程中,居住时间不是唯一决定因素。考虑到一次离境6个月或者1年会带来的明确法律风险,所以实践中,我们会告知绿卡持有人每次离开美国不得超过6个月。在不超过6个月的情况下,除因犯罪等其他特殊情况,实际上绿卡持有人进入美国是其固有权利,海关对于经常往返出境的绿卡持有人也只能采取多盘问和建议绿卡持有人主动放弃绿卡(建议绿卡持有人签署I-407自愿放弃绿卡申请)。
对于经常往返的绿卡持有人来说,必须明确的表明自己把美国作为家的居住意图,如果海关在盘问中得知绿卡持有人没有居住意图的话,可以取消绿卡,因为归根到底,意图是维持绿卡的根本。
需要提醒的是,在现有法律规定下,虽然每次离境不超过6个月是个技术上安全的做法,但是我还是要强调,任何时候维持绿卡的根本在于要有把美国作为家的意图,而不是各种时间点,或者大部分时间人在那个国家。除了时间之外还有许多因素都和意图相关,绿卡持有人需要做一个妥善的总体安排。
美国绿卡最新规定
根据美国移民的新政策,美国绿卡申请条件只要满足下列十条标准中的任意三条即可:
1.由于其杰出成就获得过低于国际公认大奖的其他全国性或国际性奖励;
2.作为必须具有杰出成就方能加入的专业协会或组织之成员;
3.其专业成就为专门著作、行业出版物或重要媒体所记载或报导;
4.曾经或现在仍然作为其行业评判或评选的评判员或评委委员;
5.在科学、学术、体育或商业相关领域取得过开创性成就;
6.在专业或主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发表过专业著作;
7.其作品参加过艺术展出;
8.身为某一著名机构的负责人或重要人物;
9.身处高薪阶层;
10.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并通过票房收入、影片、录音带、录影带、DVD等的销售量得到反映。
绿卡的官方名称为“永久居民卡”。“绿卡”的名称来源于它的前辈——二战末期引入的“外国人登记收据卡”。采用于1977年,曾被印在各种颜色的纸张上,唯独没有绿色;但尽管如此,“绿卡”的名称依然被沿用了下来。在2008年1月时,该卡的主要颜色为黄白色,仅有背面文字使用的颜色为绿色。一张绿卡包含有其持有者的姓名、照片及其他信息。在近几十年来,随着技术的发展,绿卡还增加了许多防伪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