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非诚勿扰商标侵权诉讼案」的终审判决结果
首先,商标权和我们所说的综艺节目的命名权也就是著作权都是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而且在我国来说,知识产权尤其是商标权和著作权上,在侵权判定的时候,都有可能会运用到一种权利的优先权来对抗领一种形式的知识产权的问题。

但是商标的判决也要参考实际的商标的应用情况。
该判决的一审和二审两种不同的审查结果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在判断商标的使用服务是否构成类似上。一审认为是不类似,但是二审认为商标的使用范围是类似的,所以造成了判决的不一致。
终审判决在商标商品和服务的解释上有所突破,在某种意义上说应该是一种进步的。
如何看待江苏卫视《非诚勿扰》被判侵权?
江苏卫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泊,作为一个省级卫视媒体,在开播一个节目的时候连最基本的商标保护工作都没有做到位。现在被告侵权了,就在想尽各种办法挽回损失,亡羊补牢啊。查了一下江苏卫视的注册商标,其播出的电视节目仅仅注册了幸福管家等9件商标,而播出了星跳水立方、梦想成真、一站到底、甲方乙方、全能星战、震撼一条龙等等诸多播出过和正在播出的节目都没有注册商标,反而是将“孟非”这个商标注册了40几件,我就有点纳闷了,“孟非”固然需要保护,节目不是更重要吗,如果不加以重视和保护,吃官司绝对不会仅仅这一次。而反观一下湖南卫视,注册了各类商标近2000个,什么我是歌手,快男,平民英雄,甚至比较小众的快乐垂钓都统统注册了,一个也没有落下。这就是差距。其次,说回案件本身。我支持法院的判决,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金阿欢注册在先,拥有“非诚勿扰”的商标专用权,金阿欢没有抢注,没有恶意,甚至其注册的时候江苏卫视“非诚勿扰”的节目都还没有诞生。江苏卫视使用在后,虽然其通过使用和宣传取得了较强的知名度,形成了较大的影响力,但改变不了商标侵权的事实。倘若江苏卫视因为这个知名度和影响力而不算构成侵权的话,那么《商标法》保护的是什么呢,那注册商标的意义又何在呢,假如我注册了一个商标“AABB”,一年后央视在相同服务类别推出了一档“AABB”的节目,央视凭借它全国的资源将节目在极短的时间内做到了家喻户晓。
江苏卫视的相亲节目《非诚勿扰》和华谊兄弟的电影《非诚勿扰》同名,这样算不算侵权?
亲爱的楼主,江苏卫视在非诚勿扰的节目命名之前,已经与华谊进行过沟通,华谊同意江苏卫视使用非诚勿扰这个节目名称,并且江苏卫视与华谊为合作关系,所以并不构成侵权。
如果事先没有进行沟通使用非诚勿扰这个名字,华谊有权进行起诉
看新闻说江苏卫视《非诚勿扰》商标侵权,结果到底怎么样?
江苏卫视《非诚勿扰》被法院终审判侵权,不得再使用“非诚勿扰”这个品牌,不知道非诚勿扰节目组如何应对这个危机。他们有两种选择,一是向商标持有人购买或者租借“非诚勿扰”商标,拥有或者得到授权使用,还有就只能更名了。
这个系国内家喻户晓,在中国及世界华人圈中极有影响、收视率最高的一档婚恋交友电视节目名称要停止使用了,看来以后我们再也不能听到孟爷爷说“欢迎收看本期非诚勿扰”这一句话了。
非诚勿扰案件属于驰名商标反向混淆侵权吗?
首先,“非诚勿扰‘在我国虽然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但其提供的婚介服务未在我国内流通,我国大多数公众未实际使用并接受过上述服务,即使“非诚勿扰”可能为我国公众通过传媒等所知道,也不能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原非诚勿扰LOGO
反向混淆(REVERSECONFUSION)传统的混淆通常是指后注册的商标与在先商标混淆的问题,但如果出现大公司故意使用一些小公司的商标,在经过大量广告宣传促销后,小公司的广告反而被大众认定为小公司是大公司的分支,从而小公司会被疑你吃不可不能再自主地使用其商标,就会受到反向混淆的威胁.
该案中,金阿欢第7199523号“非诚勿扰”注册商标已投入商业使用,被诉行为影响了该商标的正常使用,使之难以正常发挥应有的作用。由于江苏电视台的知名度及节目的宣传,相关公众容易对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使用与江苏电视台产生错误认识及联系,故已造成反向混淆。
江苏卫视非诚勿扰侵权是怎么回事
2009年2月16日,温州小伙金阿欢向国家商标局申请“非诚勿扰”商标。2010年9月7日,他获得了第7199523号“非诚勿扰”商标注册证,核定服务项目为第45类,包括“交友服务、婚姻介绍所”等。随后,他以“非诚勿扰”为名开设了一家婚姻介绍所。在金阿欢获得“非诚勿扰”商标的这一年,江苏卫视的婚恋交友节目《非诚勿扰》开播。2013年,金阿欢将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告上了法庭,称对方侵犯了他的商标。而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江苏卫视电视节目的名称《非诚勿扰》与金阿欢的文字商标“非诚勿扰”相同,江苏卫视使用《非诚勿扰》为商标性使用。但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是一档电视节目,其与金阿欢的商标核定服务类别不同。两者属于不同类商品(服务),不构成侵权。据此,法院驳回了金阿欢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