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生落户容易吗,武汉大学生落户快吗

户口迁入武汉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落户方式办理条件如下:

武汉大学生落户容易吗,武汉大学生落户快吗

(一)大学毕业生落户: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学历认证)毕业生,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二)中专(技校)毕业生落户:

1、武汉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取得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招生的毕业生);

2、外地生源毕业生不满1年在汉就业并列入我市急需专业目录范围,本市新城区生源毕业不满2年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的。

(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落户:被武汉地区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学生,在校在读期间,可自愿将户口迁往院校所在地。武汉地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不迁移户口。(注:新招录的普通高等学校凭招生计划文件、新生花名册、学生户口迁移凭证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集中办理落户;往届生,由本人持上述材料及学校出具的在校在读证明(学校加盖公章)、招生名册(学校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身份证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四)引进企业员工落户:市、区政府引进的大型企业、总部企业、产业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型企业等企事业单位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单位注册资本和纳税已在汉落地,单位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的,均可申请落户。

(五)积分入户: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积分落户:

1、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

2、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4、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达到当年积分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

(六)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1.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

3.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七)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子女为武汉市常住户口,且在汉有自有房屋,其父母(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可以申请投靠子女落户。

二、办理流程:迁入者要先去居住所在的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提交身份证、入户申请书等。窗口受理:派出所对其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出具准迁证。迁出:需要到原户籍地办理户籍迁移证明。办理:将户籍迁移证明、户口本等材料都提交就可以接收并办理户口迁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武汉大学生落户申请通过后多久之内必须落户

武汉大学生落户申请通过后1年之内必须落户。

办理落户的大学毕业生可持《申报户口登记表》、毕业证、学历证明、居住证明等到拟落户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申请办理,经审核后,对申请材料准确齐全的,当场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含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手持《户口迁移证》的)予以办结。随迁配偶和子女的,还需提供关系凭证。

对提交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对不符合落户条件的、申请人及随迁人员有重复户口或重公民身份号码未处理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

关于武汉大学生落户问题

毕业后户口处理的四种常见解决方案一是转至生源地。

生源地人事部门一般是指地级市的人事局,但各地方规定有所不同,如辽宁省要求统一派回辽宁省教育厅;黑龙江省要求统一派回黑龙江省人事厅;上海市要求统一派回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天津市要求统一派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江西省要求统一派回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湖北省要求统一派回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海南省要求统一派回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要求统一派回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要求统一派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这种转档案的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其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则是毕业生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二是办理暂缓就业,户口档案留校。

2002年国家下发文件,允许毕业时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留校两年。该政策执行几年来,许多毕业生受益,但也凸现了一些弊端。按照有关规定,毕业生只要与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档案留校协议,就可以将户口、档案暂时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证书》办理落户手续。这种转档案的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其优点是由于学校的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提供就业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等与落实就业单位有关的服务,学生自由度较大,安全性高,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参加公务员考试。但其缺点则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三是转至工作所在地。

此方案一般需要毕业生尽快的落实工作,和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之后,由单位负责办理相应的手续。但要求是单位必须具有人事权,单位为毕业生申请到接收函后,毕业生持接收函在学校办理派遣手续,由学校发放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后到用人单位报到,户口迁移证交单位人事部门,而毕业生的档案则通过机要转递到单位。这种方式针对毕业生就业是一种最省心最省钱的方案,但所有人事关系放在单位,不离职一般不存在任何问题,但离职时就必须转出,现实中也存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系处理不妥,而导致用人单位扣留劳动者的户口档案,或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才允许将户口和档案转出,给毕业生造成不小的困扰。

四是转至各地人事代理服务机构,即人事局下属的人才服务中心。

此方案一种情况是毕业生已落实了就业单位,但单位不具有人事权,可通过人事代理机构向人事局申请接收函;二则是毕业生符合当地先落户再就业政策,可直接先办理落户手续,再完成就业工作。毕业生持接收函等返回学校办理派遣手续,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等到人事代理服务机构报到即可。此方案的适用性和灵活性均比较强,而且目前多数用人单位不负责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所以使用人事代理服务机构办理户口和档案的迁移成为一种很普遍的现象。

大学生武汉落户怎样办理

留汉大学毕业生办理落户,有自有房屋的,可在房屋所在地落户;无自有房屋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也可在工作地、租赁房屋所在地或借住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

1、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留存原件);

2、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

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5、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

6、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采集照片(人口系统中有二代证照片的可不提供)。

扩展资料

《市招才局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招才局、公安分局:

为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打造“大学生最友好城市”,再赢第二次人口红利,现就我市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通知如下:

留汉大学毕业生年龄不满40周岁的,可凭毕业证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市招才局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长江网—武汉关于办理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的公告

武汉如何办理户口落户有什么政策?

武汉落户途径有以下三种:

1、持有大专及本科以上学历者,可以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办理武汉集体户;

2、满足主城区及远城区购房落户的条件;

3、本人无房产,亲属,朋友有房产,已是武汉户口的亲属朋友,可以通过学历方式进行挂靠

其名下,成为单独户口。

以人才引进办理武汉集体户为例,阐述落户具体流程:

一、毕业3年内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落户地所在分局户籍窗口申报;

2、户籍窗口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

3、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

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

二、毕业超过3年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落户地所在分局户籍窗口申报;

2、户籍窗口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

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申报户口受理单》;

3、分局审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

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

三、武汉大学生网上办理落户

1、申请提交材料

申请人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武汉公安云端窗口”,按要求拍照或扫描上传相应落

户需提交材料电子档,并网上提交。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凡发现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由

申请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接收审核信息

公安机关自受理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电子卡包”

APP推送消息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3、选择领取“准迁证明”方式

网上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选择邮政快递寄送或现场领取。

4、办理落户手续

市外迁入的,凭《准予迁移证明》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后,持《户口迁移

证》《准予迁移证明》、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核发

《户口簿》、申办身份证;市内迁移的,持《入户通知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落户地

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核发《户口簿》、申办身份证。

备注:其他情况办理落户,填写对应申请表,按照落户流程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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