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社会抚养费新规定
征收社会抚养费新规定:提出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修正草案贯彻决定精神,删去社会抚养费相关条款。它的征收是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并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经费。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社会抚养费各地征收标准不一致,具体应按各地标准。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社会抚养费征收目前没有全国统一的数额,各地标准不一。一般都是按照收入为基数,城镇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当事人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出生前一年本县(市、区)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基数;农村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当事人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出生前一年本县(市、区)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基数。
社会抚养费男女双方如何分担?
一、社会抚养费男女双方如何分担?社会抚养费男女都要交,而分担的比例不是固定的。孩子是父母双方的孩子,父母对违法超生的事实,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既然父母双方都有责任,那就父母双方都要承担缴纳社会扶养费的责任。正常的家庭,大家会认为很怪,但如果是非婚生子呢?如果是生完孩子,马上又离异的家庭呢?退一步想,大家就觉得合理了。关键是计算的基数是不同的。社会扶养费是分别根据双方的收入情况来计算的,如果一个是家庭主妇,计算的基数就低,一个是高收入的人,计算的基数就高。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数额,各地标准不一,主要分为三种情况,1、按照超生夫妻双方的实际收入水平征收;2、按照当地劳动者平均收入水平征收;这是各地普遍使用的方法,即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3、规定一个征收数额幅度,视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决定征收具体数额.征收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综上所述,夫妻生育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孩子之后肯定是要向社会提交相关的抚养费的,而这笔费用由于来自于夫妻共同的生育行为而必然需要一起承担,但是由于一般的夫妻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而通常都会要求收入较高的一方缴纳更多的费用。
中国有规定社会抚养费必须双方都交吗
社会抚养费双方都得交。孩子是父母双方的孩子,父母对违法超生的事实,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社会扶养费是分别根据双方的收入情况来计算的,如果一个是家庭主妇,计算的基数就低,一个是高收入的人,计算的基数就高。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数额,各地标准不一。
【法律依据】
《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