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事故获双赔的正当性依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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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事故获双赔的正当性依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

本文目录一览:

1、 人身保险事故获双赔的正当性依据

2、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

3、 擅自转让保险车辆 发生事故无权索赔

4、 顺利理赔八大秘诀

一、人身保险事故获双赔的正当性依据

【案情】

2007年12月20日下午课间,原告马某在学校操场上玩耍时被另一同学压趴致左肱骨骨折。先后经宁国市中西医骨伤专科医院、宁国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用去医药费3391.40元,马某已从侵权方获得了相应赔偿。另原告曾于2007年9月1日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师生平安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险金额为附加意外伤害医疗3000元、附加住院治疗6万元,保险期限至2008年8月31日。现双方因保险理赔事宜发生纠纷而成讼。

【裁判】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马某在保险期间发生了意外伤害的保险事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其虽已从第三者即侵权方获得相应赔偿,但保险人即被告某保险公司依法仍应按约定比例向被保险人即原告马某给付保险金。依据保险合同...

二、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

近些年来,我国寿险业获得了很大发展。在这期间,传统的保险产品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自1997年以来,由于中央银行连续九次下调存贷款利率,并且开始征收利息所得税。为适应金融市场的新变化,传统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也随之下调,到1999年6月10日调至2.5%。随着人们金融意识的提高和保险知识的增加,对保险产品的消费观念发生了较大变化,传统保险产品因固定缴费,固定领取,锁定未来收益,弹性不足,市场吸引力下降。保险消费者希望在获得保险保障的同时,还能获得良好的投资收益。为适应保险市场的消费需求,保险产品开始从传统的保障型、储蓄型向非传统的投资分红型产品方向发展。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保险市场主体日益增加。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促使保险企业经营理念的转变、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以及产品的不断创新。...

三、擅自转让保险车辆 发生事故无权索赔

案情:2003年6月,罗某将一辆解放牌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金额为12万元,保险期限一年。后罗某将汽车卖给徐某,但未通知保险公司变更保险合同。同年9月,徐某驾驶该车与另一辆车相撞起火燃烧,造成车辆报废。事故发生后,徐某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要求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保险公司认为,罗某转让保险车辆事先未通知该公司,也未及时变更合同,因而拒绝理赔。双方经协商未果,遂成讼。

裁判:法院经审理认为,罗某将已投保的汽车卖给徐某,未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有关批改手续,也未变更合同,保险公司没有向现有车主徐某理赔的义务,遂判决驳回徐某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的诉讼请求。

点评:我国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本案中,罗某转让保险的车辆...

四、顺利理赔八大秘诀

十大原因造成理赔难为什么有人花钱买了保障却得不到理赔服务?理赔投诉专家欧*钢指出,拒赔的原因来自两方面:第一是保险合同内的原因。这其中包括7方面的情况:1、被保险人出险时不在有效保障期内;2、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如实告知;3、保险合同无效;4、不构成赔偿条件;5、非保险责任内损失;6、免除责任;7、索赔单证不齐备;第二是保险合同外的原因,这其中包括4方面的情况:1、非保险合同载明的标的;2、医疗费用多重保险不能重复赔付;3、被保险人职业变更;4、索赔单证无效。案例一:意外伤害医疗索赔案张-强2007年1月2日向保险公司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以为发生所有的意外伤害都可以赔。当年五一期间张-强去草原旅游时,骑马摔伤造成骨折。当他拿着住院收据来保险公司索赔时,却被告知:他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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