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工作中吃工作餐,摔倒受伤,算工伤。职工上班时间,吃工作餐,是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活动,吃饭是人体之必须,合理的生理需求,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应当视作工作原因,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视为工作内容的延伸,系工作原因。吃工作餐把牙齿磕蹦了,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下班在食堂吃饭,铁凳子割伤了脚算不算工伤?工伤法规定,只要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他就属于工伤。那么在吃饭的时候是餐厅的椅子,把自己刮伤了,这个肯定属于工伤啦,因为这种情况是你们餐厅的设施,把你的腿刮伤了,如果单位,不给报工伤,那么餐厅给的给你报销这些费用的
下班期间在工作场所摔伤算不算工伤?不可能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才有可能认定为工伤。
下班以后去食堂吃饭,回宿舍路上摔了一跤,导致骨折,这算工伤吗?
下班以后这就不算工伤了。而且这个还是自己原因造成的,工伤的定义是在上下班的路上或者工地时间因公受的伤。而且下班时候在路上受的伤还要分主次。责,主责的话也不算
员工食堂摔伤算不算工伤?员工食堂就餐摔伤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员工用餐时在员工食堂受到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该规定并不明确。但是从实践出发,应以认定为工伤为宜,理由为:
1.食堂往往位于工作单位的建筑内,属于建筑的一部分,与办公室,车间一样属于工作场所,只不过员工在这里从事的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工作,而是工作外的一种延伸,从而车间也可认定为工作场所的延伸;
2.员工走出家门,在路上受到伤害(非本人主要责任)都能算做工伤,员工在因公出差的过程中受到的伤害一般也认为是工伤,同理员工在工作间歇时间在食堂就餐受到伤害,也应认同为工伤;
3.换一个角度考虑,如果单位没有食堂,员工在外就餐或者回家就餐,此情形下,如上下班路上员工受到伤害,则认定为工伤;而同样的这段时间如员工在单位食堂用餐,受到伤害理应认定为工伤;
4.单位对食堂和送餐公司有管理的监督的义务,一般来说食堂位于单位管理范围内,送餐公司一般为单位选定,由此单位与食堂,与送餐公司存在一定程度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如单位未尽到监管责任,致使员工受到伤害,单位理应对此承担责任。
所以在实践中,员工在单位食堂用餐受到伤害一般认定为工伤。
去单位食堂吃饭摔伤算工伤吗算。上班时间去单位食堂吃工作餐摔伤,算工伤。职工上班时间,到单位食堂吃工作餐,是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活动,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应当视作工作原因,受到法律的保护,视为工作内容的延伸,因此摔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是指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造成人身伤害的,单位食堂摔倒应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