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需要什么前提(温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需要什么前提条件)

失业保险对于每个员工而言,用到的地方并不多,因为只有少部分的人员才会因为非个人原因中断就业导致失业的,如果失业了就可以用失业保险领取相关的费用,那么要满足哪些条件?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文安法律网小编已经整理了以下的相关内容。

温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需要什么前提(温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需要什么前提条件)

一、温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需要什么前提

1.参保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

2.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并要求回户籍地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

二、温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需要什么前提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五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十三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24号)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中若干具体操作问题的通知》(浙劳社就〔2003〕243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99号)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失业保险要办理接续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就是要参加当地的失业保险而且参加就业,失业人员的还必须要符合事业金的领取条件,申请的地点在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致电文安法律网在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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