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华侨回国定居办理有什么法律依据(天津华侨回国定居办理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现在生活在国外的华侨是可以申请回中国定居的。华侨应当在入境中国之前向中国的大使馆办理申请。在天津定居的华侨办理的法律依据有什么呢?办理华侨回国定居的条件有哪些呢?同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下面文安法律网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天津华侨回国定居办理有什么法律依据(天津华侨回国定居办理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一、天津华侨回国定居办理有什么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主席令第57号,2012年)

第十三条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

二、天津华侨回国定居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包括:

1)华侨申请回国来天津市定居,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因出国在津注销户籍的华侨;

(2)原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后迁入外地高校学生集体户口再出国的华侨;

(3)在国外出生并且配偶或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的华侨;

(4)按照我市引进人才政策引进的非在津注销户籍的华侨;

(5)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绿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条件引进的华侨高层次专业人士,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6)在我市直接投资300万元人民币以上、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的非在津注销户籍的华侨。

2)华侨申请回国来津定居的,应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在国内连续住满2个月或申请前的一年内在国内累计住满90天。

3)有合法固定住所。合法固定住所是指本人或国内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在拟定居地有能够提供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相应凭证的住房。

4)有稳定生活保障。稳定生活保障是指有保障本人正常生活的工作收入、退休金、养老金、存款等,或本人国内亲属承诺愿意承担抚养或赡养义务。

三、办理材料

1.稳定生活保障承诺书

2.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华侨在国外的居留证明或其在国外有效的定居证件

3.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有效中国旅行证件

4.人才或投资证明

5.华侨回国来津定居申请表

6.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华侨回国定居要办理定居证,定居证的有效期是6个月,然后拿着定居证到公安机关户籍派出所去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一般的华侨回国定居满足合法的住所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就可以申请办理回国定居。通过上文的介绍,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文安法律网进行咨询。

本文链接:https://www.9gupiao.com/flwz/567300.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