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哪些(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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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哪些(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清远市公积金网上提取方法

1、第一步:登录“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者手机公积金app后,点击“业务办理”—“租房自住提取”,进入相应的页面

2、第二步:进入“租房自住提取”页面后,填写相关内容并拍照上传相关材料,最后选择提交即可。

二、清远无离职证明怎么取公积金

1、回原单位人事部门找到留底的离职证明,复印后加盖公章,凭身份证和加盖公章的离职证明复印件及名下正常使用的本地开户的储蓄卡或存折办理离职提取。

2、若无法回原单位获取离职复印件,可参照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情况来提取。

三、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四、清远公积金提取无房产证明怎么开

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的要单身证明),前往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局开具,购房地和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的,需要在购房地房管局和户籍所在地房管局各开具一份,无房证明的有效期为一个月,自开局之日起,过期作废,需要重新开具。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清远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哪些和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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