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及责任承担情形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及责任承担情形的知识,包括论无权代理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1、无授权书而代理行使权利的应承担无权代理的法律责任。无权代理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无权代理的法律责是,因代理而对被代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无权代理的人承担赔偿责任。
2、代理必须有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属无权代理,无权代理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在被代理人没有授与其代理权情况下,以代理人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票据法》规定无权代理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承担无权代理的责任,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必须是票据代理人没有代理权。票据的无权代理行为虽然具备代理的形式要件,但由于没有得到被代理人代理旨意并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因此该无权代理人应自负其责;
2、必须是无权代理人在票据上以自己的名义签章,如果是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章,则只发生被代理人的票据责任,而不发生代理人的票据责任;
3、代理行为必须没有瑕疵。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如有瑕疵,那么他不负无权代理所应承担的责任,例如,无权代理人如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主体资格不合格,没有承担票据责任的能力,再例如,票据上的记载不能反映出是代理关系,那么就不能按无权代理确定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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