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这个问题,劳动合同重要条款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各执一份,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要求,企业擅自决定不提供合同原件给员工是违法的行为。
2、员工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门或合同管理部门索要合同。企业执意不给,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员工因合同丢失,可以向公司合同管理部门申请复印合同原件备用。
1、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2、在必备条款中,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是核心内容。要求内容明确、具体,特别要写清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和具体的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的具体金额和劳动报酬的组成。
3、可备条款有:(一)试用期。(二)培训和最低服务年限的约定。(三)用人单位安排、提供培训相关费用约定。(四)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
劳动合同所涉及的双方权利义务,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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