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苏州市产假是怎么规定的?和苏州流产假工资标准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温馨提示:丈夫在妻子分娩期间基于对妻子和新生儿照顾而享受护理假。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可延长产假30天(且国家法定休假日(不包括双休日)不计入延长的30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
1、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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