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侵权管辖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管辖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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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侵权管辖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管辖权的规定)

一、民事诉讼起诉去事发地法院起诉还是被告人地点起诉

1、你说的估计是民事侵权纠纷。二者皆可,既可以在事发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2、《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法典关于涉外管辖的规定

涉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侵权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纠纷发生后达成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民事诉讼法第284条规定全文

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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