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劳动监察大队属于什么机构管理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劳动监察大队属于什么机构管理的知识,包括劳动监察大队执法不力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1、劳动监察大队: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主要的工作是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的工作。
2、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分为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两个单位。劳动分局主要的工作职责就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
我多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力资源劳动监察局,他们不管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待遇问题,他们说只管在职工人,离退休人员谁来管?至今还未处理!
劳动监察大队主要管理工作包括:一是检查各单位的劳动条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2是协调各单位的劳动纠纷事项,三是处理劳动违法行为。
劳动监察大队是可以管的,可以受理的。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4、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实行“归口管理、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分别由所在行业的主管部门管辖。
1、答,劳动局和劳动监察大队的区别如下:
2、劳动局是政府下辖的一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职工调动,劳动保章和劳动定级等工作。
3、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局下辖的一个职能部门,负责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也是劳动法行政执法的主体。
1、劳动监察支队是发生劳动合同纠纷属于他们管!农民工给工队干了活工资发不了就要给劳动监察支队举报投诉!
2、劳动监察支队经过调查核实以后!先是通过双方协商调解解决!如果调解协商解决不了!劳动监察支队就会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的!
1、有,劳动监察部门是具有执法权的,劳动监察部门对违法的用人单位可以作出处罚的决定。
2、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3、(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5、(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6、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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