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欠条和借条有什么区别之处吗和欠条与借条有什么区别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借条和欠条都是表明借款关系的文件,但它们有一些不同之处:
1.含义不同: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
2.产生原因不同:借款形成原因是特定借款事实,欠条形成原因多。
3.诉讼时效不同:借条效力最长可达20年,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4.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不同。
借条与欠款这两者之间在办理里某件事的意义上是有很大区别的,第一点,借条是在双方协商好或谈好定好之后,甲乙双方有一方向对方所借的款子数据,第二点,欠款是某人在办理某件事时是所需要付费而暂时未交
1、一、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2、二、性质不同。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本身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每一个借条背后都是一个借款合同;而欠条则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结果,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
3、三、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两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两者的诉讼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时间为两年。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返还,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2年,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
4、四、证明力不同。举证时,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否则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诉求。综上可知,对方既然是借你钱,最好是打借条而不是欠条。
借条一般是基于借款事实而产生;但是欠条则可能是多种法律关系产生的后果:譬如买卖、服务等。
(1)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2)举证责任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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