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下岗工人有什么补助吗的问题,以及和下岗职工补助政策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1、首先,可以根据在原企业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年限,可以申请先领取两年的失业保险金。
2、然后根据自己的年龄,再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申报4050的社保就业补贴。这个社保就业补贴是由社区审核民政上来拨款,针对社保缴费在申请成功后可以只缴纳50%养老保险,剩下的由民政上来负担。
1、存档人员按规定参加了社会养老统筹,符合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并且连续缴纳期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2、存档人员以存档前身份确定其退休年龄:干部身份的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55周岁;工人身份的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50周岁;
3、存档人员申请因病或非公致残提前退休,须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年龄为男50周岁,女45周岁;
下岗职工如果说自己没有实现再就业,那么是可以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自行缴纳社保,灵活就业的方式自行缴纳社保,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正常的有效累积自身的缴费年限,也就是说你的企业单位所缴纳的这些缴费年限,那么今后以灵活就业的方式也是可以正常的累计计算的,因为毕竟灵活就业的方式来缴纳的养老保险,它也是属于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的范畴。
1、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2、一、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下同)外,凡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下简称“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2005年底前核准免交收费但未到期的人员,剩余期限内按此政策执行;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
3、二、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免交的收费项目具体包括:
4、(一)工商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5、(二)税务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6、(三)卫生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7、(四)民政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
8、(五)劳动保障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9、(六)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10、(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按照管理权限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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