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合同要约和承诺,以及合同成立必备三要素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1、概念不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A.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
a.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b.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B.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
3、生效不同要约采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除外。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4、撤回、撤销不同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承诺可以撤回/但不可撤销:
A.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B.承诺没有撤销制度;承诺一旦到达即生效,合同成立。撤销要约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a.要约人明确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明示方式表明要约不可撤销的,要约不得撤销;
b.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要约不得撤销。
1.定义:要约是一种明确表达出愿意与他人建立合同关系的行为或声明,而承诺是一种主动承担责任或义务的明确表示。
2.对象:要约通常是对他人发出的,希望对方接受自己提议建立合同关系;而承诺是个人主动作出的,承担责任或义务的声明。
3.生成合同:要约是合同签署前的阶段,是合同的起始点,需要被受要约人接受后才能成为合同;而承诺是在合同签署后,一方对履行条款、义务或责任进行主动保证或承担。
4.法律效力:接受要约的行为形成了受要约人的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承诺更多是个人行为,通常不具备法律强制力,但一旦违反承诺所引起的损失可能会依法追究责任。
5.可撤销性:要约在还没有被接受前可以被要约人撤销,如果要约人撤销了要约,则要约失效;而承诺一旦做出,通常不能自行撤销,只能经各方协商或法律程序进行撤销。
综上所述,要约是一种在建立合同之前的邀请行为,承诺是一种在合同之后主动承担责任或义务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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