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请示中级法院指定管辖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从诉讼法上来说,移送管辖分三类,即民事案件移送、刑事案件移送和行政案件移送。1、民事案件移送:受移送法院发现自己有管辖权的,依法立案审理;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2、刑事案件移送:受移送法院发现自己有管辖权的,依法立案审理,并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对管辖权有争议的,两个法院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两个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3、行政案件,受移送的法院的处理方式同民事案件移送。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尚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自行移送。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1、根据法律规定,不论是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法院(因为最高法院受理第一审案件所做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不能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当事人有权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上诉程序可通过原审法院提出上诉,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2、所以,上诉只能向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不能指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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