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四川成都护照办理证件包含哪些材料和外地人可以在成都办理护照吗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持有《成都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2、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3、非本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二、办理护照所需资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人可持《居民身份证》在办证大厅现场打印)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居民户口薄》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3、《成都市居住证》,就业人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配偶或子女提供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办理资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四川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照片采集收据》(各出入境证件大厅免费获取)。
(二)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可提交户口簿,未按需申请地区户籍的居民还需提交户口簿原件,军人提交军人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军校学生证),华侨提交有效中国护照和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办理条件
1、成都户籍居民;
2、省内按需申领地区户籍居民;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省内非按需申领地区(甘孜州、阿坝州及凉山州木里县)户籍居民:
(1)持有我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2)在我市全日制学校就读的;
(3)其他人员。
4、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外省户籍居民(备案地非我市的登记备案人员除外):
(1)持有我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
(2)在我市就业一年以上的;
(3)在我市全日制学校就读的;
(4)成都户籍居民的父母、配偶、子女;
(5)其他人员。
5、驻蓉部队现役军人;
6、在蓉暂住的华侨(已注销国内户籍)。
注意1: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办理曾用名加注;
注意2: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办理姓名加注;
注意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换发护照:
1、普通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普通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注意5:在申请换、补发及重新申领护照时,应当同时办理曾持照加注,加注护照号码为最新失效的普通护照;申请人还可申请在其现持普通护照上加注多本曾持护照号码。(一个曾持照加注项上最多可加注3个曾持护照的号码)
(一)申请人携带办理该业务所需的申请材料,前往出入境办证窗口办理。
(二)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出入境部门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符合受理要求,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并出具《因私出境证件受理回执》。
(三)申请人完成缴费,需要邮寄证件的扫描《受理回执》左上角二维码办理邮寄手续。
(四)本人或委托他人在预约取证时间领取证件,领证时提交取证回执、本人身份证或代取人身份证,回执遗失的由本人持身份证领取证件。
简单来说就是:预约——现场办理——拿证
关于申请提交:
(一)申领护照的申请人须亲自到场提交申请,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由一名监护人陪同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
(二)十六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均应当采集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的除外;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申请人因手指伤病无法捺印指纹且受理机构无法判断的,申请人应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书,并在手指伤病痊愈后到原护照受理部门换发护照、补采指纹。
(三)申请人需在民警受理时当面签署签名,学龄前儿童等不具有签名能力的可以不签名。签名时以习惯书写方式签名,少数民族可使用本民族文字签名。
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
加急办证情形:
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
温馨提示:
1、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手续。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2、公民领取普通护照后,应当在持证人签名栏签署本人姓名。
3、中国公民在国外申请护照、证件,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颁发。
4、护照有效期为5年有效和10年有效两种。针对普通护照持有人不同年龄,规定了不同的有效期。其中,未满16周岁的人员申领普通护照有效期为5年,16周岁以上为10年,同时取消了护照延期的规定。
5、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为其办理曾持照加注。
成都办护照需要什么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办证现场可以领取和照相打印】;
2、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受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本人的身份证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成都首次申领护照须知.
申请条件
(一)成都市常住户口居民、驻蓉部队现役军人。
(二)不具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
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48×33毫米,白色背景)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并提交《四川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二)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交验监护人身份证、本人户口簿及监护证明,军人交验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
申请提交
(一)申领护照的申请人须亲自到场提交申请,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一名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十六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均应当采集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的除外;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申请人因手指伤病无法捺印指纹且受理机构无法判断的,申请人应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书,并在手指伤病痊愈后到原护照受理部门换发护照、补采指纹。
(三)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因过期失效重新申请的,新护照上将加注最新失效的普通护照号码,也可以申请在该加注项上打印其他两个曾持普通护照的号码。
注:提交的复印件需为A4规格纸张
加急办证
(一)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二)出国留学的开学日期临近的;
(三)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四)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发(不含证件由制证机关寄送至各受理机关的时间);需调查的,签发时间延长至三十日。
符合加急办证条件的,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200元/本,加注20元/件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公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西路2号(天府广场四川省科技馆西侧)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及各区市县出入境办证点。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办证现场可以领取和照相打印】;
2、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受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本人的身份证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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