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概念是什么,担保物权和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

担保物权概念是什么意思?担保物权和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意思?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担保物权概念是什么、担保物权和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担保物权间的竞合的情形有哪些、担保物权竞存的特点及条件,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担保物权概念是什么,担保物权和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

本文目录一览:

1、 担保物权概念是什么

2、 担保物权和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

3、 担保物权间的竞合的情形有哪些

4、 担保物权竞存的特点及条件

一、担保物权概念是什么

担保物权概念是什么

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债的形式发生的公民、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频繁,保障债尤其是合同之债的履行,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一般来说,债务人对于自己负担的债务,应当以其全部财产负履行义务,也即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为其债务的总担保。在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变卖债务人的财产,以其价金清偿债权。债权不具有排他性,因而对于同一债务人,不妨有同一内容或者不同内容的数个债权存在。对于同一债务人,可能发生负债超过其财产总额的情况,而一切债权都处于平等地位,期间并不发生顺位(次序)的问题。同一债务人的数个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都...

二、担保物权和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

担保物权和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担保物权包括抵押、质押、留置的统称,也即是质押、抵押是担保物权的具体表现形式。

1、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2、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他可以申请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但对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不能设定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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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物权间的竞合的情形有哪些

担保物权间的竞合的情形有哪些

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1.抵押权与质权竞合时的实现

二者的竞合一般只在标的物是动产时才发生,即动产抵押权与动产质权的竞合。其实现的一般规则是,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但是,协议生效的抵押权而当事人又未为抵押权登记的,则质权的效力优先于抵押权。

2.抵押权与留置权竞合时的实现

二者的竞合仅表现为动产抵押权与留置权的竞合,其实现的一般规则是,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3.质权与留置权竞合时的实现

其一般规则是,谁占有标的物,谁优先受偿。应当注意的是,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可能同时发生竞合。

四、担保物权竞存的特点及条件

担保物权竞存的特点及条件

一、特点

物的担保的竞合,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并非为同一人,而是不同的人,各个担保权人均行使自己的权利,由于权利的标的物是同一的,这就发生何权利人先行使权利的问题。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物的担保的竞合乃为物上担保权的冲突。

二、条件

1、在同一标的物上设立的数个担保物权必须基于不同的法律事实而产生。

2、法律事实是权利变动的要件,设立担保物权应有法律事实的存在。数个担保物权要形成竞存,不但要有法律事实,而且其法律事实还必须是不同的。同一个法律行为不可能为不同的主体设定不同的担保权,也即同一个法律事实不可能引起数个担保物权的产生,也就自然不可能引起担保物权竞存的问题。

2、数个担保物权必须在同一标的物上设定。

3、担保物权是为了使债权能够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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