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应注意哪些问题呢?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没收财产刑有哪些适用对象、没收财产应注意哪些问题、没收财产由谁执行、没收财产有哪些适用方式,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没收财产刑有哪些适用对象
2、 没收财产应注意哪些问题
3、 没收财产由谁执行
4、 没收财产有哪些适用方式
没收财产刑有哪些适用对象
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
2、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重要对象。
没收财产的范围
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
没收财产时,应严格区分其财产的所有权,不得没收犯罪分子家属及他人存放在犯罪分子处的财产,如犯罪分子与其妻共同出资购卖的房产、其妻的生活必需品等,在没收财产时,明确是他人存放在犯罪分子处的财产也不属犯罪分子所有,不得没收。
没收财产时,应充分考虑为犯罪分子赡养的和为犯罪分子扶养、抚养的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未成年人生活,为他们留下必要的生活费用,使犯罪分子在接受刑法处罚的同时充分体会到刑法的威慑力和人道主义精神,促其改恶从善和确保社会稳定。
没收财产时,应注意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在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因生活、生产的需要而借入的正当债务,应当用犯罪人的财产归还。如在没收财产时尚未清偿或未完全清偿,犯罪人的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没收后,债权人可以申请用没收的犯罪人的财产清偿,人民法院在确认之后,应当在没收的犯罪人的财产中归还,充...
没收财产的对象
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本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规定有法定刑的条文为工卫条,根据刑法第113条的规定,这些条文所处犯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之所以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刑,主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一类犯罪,仅处主刑,不足以体现对它与普通犯罪中的某些犯罪在量刑上的差异。而附加没收财产刑,则可以在量刑上反映对它比处普通犯罪更为严厉的惩罚,同时也剥夺了其犯罪的物质条件。
2.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重要对象。本法分则规定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的这类犯罪如:情节严重的走私、伪造票证、伪造假币或运输假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抢劫、贪污等侵犯财产罪;引诱、容留妇女卖淫,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
法律咨询:没收财产共有哪三种适用方式
律师回答:
第一,得并制,即“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的方式。指在判处一种主刑同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而实际上是否并处没收财产,则由审判人员裁量决定。
第二,必并制,即“并处没收财产”的方式。指在判处一种主刑的同时,必须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罚金与没收财产择一必并制,即“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方式。指在判处一种主刑的同时,必须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六条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
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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