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短信证据的属性及效力是什么意思?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有哪些方面?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手机短信证据的属性及效力是什么、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有哪些方面、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程序有何规定、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程序有什么规定,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一、手机短信能够作为证据,应属于证据种类中的书证。
(一)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客观事实这些客观事实,在学理上称为证据事实。而需要用证据来加以证明的民事案件的真实情况,就成为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待证事实)作为证据事实,应当是与当事人主张的案件事实有客观关联的事实,也应当是能够产生特定法律后果的法律要件事实。
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七种证据形式。笔者认为手机短信应属于书证的范畴。书证指的是以其内容来证明与待证事实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凡是以文字来记载的思想和行为以及采用各种符号、图案来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对待证事实具有证明作用的物品都是书证。
书证从形式上来讲取决于它所采用的书面形式,从内容上而言取决于它所记载...
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有哪些方面
公正不仅应当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诉人出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庭审,不仅有利于保障实体公正,也是程序公正的必然要求。
《刑事诉讼法》的一大特点:改变了我国刑事诉讼超职权主义的模式,设置了控、辩、审相分离的诉讼模式。无疑,这一模式符合刑事诉讼程序发展的方向,司法实践中也十分有利于保障被告人权利。但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于公诉人可以不出席法庭,审判员在司法实践实际操作中,不仅承担了宣读起诉书和出示证据的职责,而且一定程度上承担了反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的任务,容易导致法官产生为起诉书和证据辩护的心态,不能完全居中裁判。同时,庭审法官集控、审两项职能于一身,容易导致法官身份错位,严重侵犯被告人的权利。例如当被告人对犯罪指控无异议,却提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辩解时...
一、明确死刑、死缓案件二审开庭范围
根据刑诉法的规定,抗诉案件一律应当开庭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这表明对上诉案件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以不开庭审理为例外。但实践中,二审案件原则上不开庭审理,致使刑事诉讼的直接原则和言辞原则没有得到贯彻,被告人的辩护权没有得到充分保障。这对确保刑事案件的质量极为不利。
《规定》对死刑和死缓上诉案件作了区分: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上诉的案件一律应当开庭审理;一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被告人上诉的案件,一般可以不开庭,但在被告人或其辩护人提出影响定罪量刑的新证据或具有刑诉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时,应当开庭审理。这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范围,既有利于贯彻控制和慎用死刑...
抗诉书应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交,同时还应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法院接到抗诉书后,应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由上级人民检察院认真审核后决定是否应当抗诉。
法律咨询:
您好,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程序有什么规定?
律师解答:
一、明确死刑、死缓案件二审开庭范围
根据刑诉法的规定,抗诉案件一律应当开庭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这表明对上诉案件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以不开庭审理为例外。但实践中,二审案件原则上不开庭审理,致使刑事诉讼的直接原则和言辞原则没有得到贯彻,被告人的辩护权没有得到充分保障。这对确保刑事案件的质量极为不利。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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